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11/08 |
公告日期: |
1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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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內調0075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自動調查:臺中某身障社福機構辦理夏令營,發生亦為身心障礙者的志工性侵學員的事件,顯示除了對身心障礙者短期的住宿活動缺乏預防的安全機制,同時也凸顯身心障礙者缺乏適當、合宜的性侵害防治的三級預防機制。對於有特殊需求的障礙者,如心智障礙、聽覺障礙、視覺障礙者,中央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各級學校、社政單位、社福機關、家防中心、檢警司法單位等,有無規劃符合其需求的三級預防行動方案?提供可近、可及的教材、教具、設計符合障礙者需求的設施及設備,讓90%居住在社區的身心障礙者有免於人身侵害的安全環境,實有檢視深入調查之必要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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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調查意見上網(修).docx
調查意見上網(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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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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