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7/12/05 |
公告日期: |
1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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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7財調0062 |
案 由: |
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調查︰據訴,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菸酒稅及罰鍰事件,不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重核復查決定,惟該局卻未依據甫施行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作有利於該公司之處理。查本案行政救濟適逢稅捐稽徵法制就納稅者保護擬定與施行期間,按照其立法目的,本案得否適用?相關機關處理本案,是否偏重財政收入目的達成與稽徵效率提升,卻忽略納稅者在憲法上財產權各項權利的保障與比例原則?亦即除落實租稅法定主義外,稅捐稽徵有無過度嚴苛而侵害人民權利?基於保障納稅者基本權,有進一步瞭解及調查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7財調0062.docx
107財調0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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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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