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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7/12/05
公告日期: 110/05/18
字  號: 107財調0062
案  由: 李月德委員、方萬富委員調查︰據訴,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菸酒稅及罰鍰事件,不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重核復查決定,惟該局卻未依據甫施行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作有利於該公司之處理。查本案行政救濟適逢稅捐稽徵法制就納稅者保護擬定與施行期間,按照其立法目的,本案得否適用?相關機關處理本案,是否偏重財政收入目的達成與稽徵效率提升,卻忽略納稅者在憲法上財產權各項權利的保障與比例原則?亦即除落實租稅法定主義外,稅捐稽徵有無過度嚴苛而侵害人民權利?基於保障納稅者基本權,有進一步瞭解及調查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7財調0062.docx 107財調0062.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