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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8/02/13
公告日期: 108/04/03
字  號: 108司調0014
案  由: 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調查「據訴,現行監獄行刑法第30條,監獄可承攬公私營企業之作業,惟議定代工單價無合理合法的規範及標準,作業金缺乏合理分配,致使受刑人實際勞務所得的時薪只有25元,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喪失自由的人應受人道及尊重人格的對待』。各監所徵選工場作業的承攬廠商作業程序是否公開透明,足以可阻絕人謀不臧情事?法務部對於各監所承攬公私營企業作業、契約議定的勞務報酬、作業金收入分配機制,是否設有審核的標準?有否建立督考監督的機制?另法務部有無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提供受刑人生活物品、衣被及其他必需器具?能否建立監獄作業金合理公平的制度,均涉及受刑人基本權利之維護,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監所作業調查意見(上網)(加委員)(委員有指示).docx 監所作業調查意見(上網)(加委員)(委員有指示).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