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8/07/04 |
公告日期: |
1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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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內調0057 |
案 由: |
高鳳仙委員自動調查,據訴,其原為副所長,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查處其疑有匿報刑案情事,未詳查事證,率核予申誡2次懲處,嗣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並將其調任警員,免兼副所長。其就申誡處分提起申訴、再申訴,雖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再申訴決定,撤銷申誡2次處分,惟該局嗣仍予以「劣蹟註記」,及106年度考績考列乙等,且迄未回復兼任副所長職務等情。究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上開懲處措施,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不當懲處?有無侵害陳訴人權益情事?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調查報告-集集分局(外網).doc
調查報告-集集分局(外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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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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