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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08/07/04
公告日期: 110/06/02
字  號: 108內調0057
案  由: 高鳳仙委員自動調查,據訴,其原為副所長,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查處其疑有匿報刑案情事,未詳查事證,率核予申誡2次懲處,嗣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並將其調任警員,免兼副所長。其就申誡處分提起申訴、再申訴,雖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再申訴決定,撤銷申誡2次處分,惟該局嗣仍予以「劣蹟註記」,及106年度考績考列乙等,且迄未回復兼任副所長職務等情。究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上開懲處措施,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不當懲處?有無侵害陳訴人權益情事?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案之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調查報告-集集分局(外網).doc 調查報告-集集分局(外網).pdf
其他案文: 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