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8/11/19 |
公告日期: |
1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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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內正0035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楊芳婉委員提,衛福部對於有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42條需求服務之身心障礙者,未將相關基本資料橫向介接連結提供各地方政府掌握,並督促各地方政府之社政、衛政、教育等單位提供之需求服務應到位;復未有身心障礙者專屬教材、教具或課程等相關設計;又疏於監督部分地方政府落實該辦法第42條各款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實踐親職、婚前、婚姻、生育、育兒等不同權利之服務,無法提供身心障礙者連貫性之支持服務,相關支持系統失靈,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男童-對內外公布).docx
糾正案文(男童-對內外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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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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