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8/12/11 |
公告日期: |
1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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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司調0070 |
案 由: |
陳師孟委員、王幼玲委員調查「據訴,其於103年4月29日於立法院中興大樓警方架設拒馬前靜坐陳情,並於警方打開拒馬活口時企圖將活口上大鎖,遭警方以妨害公務罪逮捕。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拘役40日(104年易字110號)、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惟妨害公務罪以對「公務員」施強暴脅迫者為要件,而法院似擴張解釋為「對物(拒馬)」施力亦屬之,疑有判決違背法令之情事。又近年人民陳抗活動中,警方動輒以妨害公務罪逮捕失序民眾,此限制人民表達自由之手段,是否符合必要性及比例原則?有無過分干預而侵害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權利?均有調查釐清之必要案」報告。提請 討論案。(法股)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賴芳徵妨害公務案調查報告20191219公布版.doc
賴芳徵妨害公務案調查報告20191219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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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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