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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類  別: 調查報告
審議日期: 110/08/17
公告日期: 110/08/20
字  號: 110內調0024
案  由: 張菊芳委員、葉宜津委員、王麗珍委員調查,據悉,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蕭永義於任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不法收取每人新臺幣120萬至150萬元不等賄款之方式,以販售清潔隊員職位,涉犯貪瀆案件,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究蕭員有無涉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收受他人賄賂進行賣官之貪瀆違法行為?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是否該當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應受懲戒之要件?又北港鎮公所辦理清潔隊員甄選、進用及人事資料審核作業,有無落實公開、公正及公平之原則?並建立相關甄選規範制度?有無涉及制度性缺失?前開疑義,均有查明之必要等情案調查報告。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100817調查報告--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販售清潔隊員職缺案(公布版).docx 1100817調查報告--雲林縣北港鎮鎮長販售清潔隊員職缺案(公布版).pdf
其他案文: 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