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08/08/08 |
公告日期: |
10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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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8內調0069 |
案 由: |
王幼玲委員、趙永清委員自動調查,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以下簡稱CRPD)第9條要求國家應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質環境。我國於106年辦理CRPD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國際審查委員會在結論性意見第32點指出,現行無障礙立法及執行措施僅為臨時性質,未妥善解決國家普遍缺乏無障礙環境的問題。我國目前規範無障礙環境設置標準的法規為內政部所訂定的「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章」,其中排除了一定規模以下的公共場所適用規範,例如餐廳,僅要求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需要遵守無障礙規範,一般民眾日常生活所接觸的餐廳,多數不在此規範範圍內。我國欠缺全面的無障礙環境規範,是否違反CRPD第9條之規定?現有無障礙建築規範適用的餐廳,是否都已符合無障礙法規?有無稽查機制等情案之調查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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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調查報告無障礙環境(外網).doc
調查報告無障礙環境(外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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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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