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類別主旨本文附件發布單位發文日期最後修改日期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於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正前後,對各矯正機關辦理律師接見業務實際承辦人未進行說明或講習,復未實地瞭解各矯正機關辦理此項業務之情形,致發生矯正機關實際作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及該署109年7月29日函頒之應注意事項不符,爰依法提案糾正。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於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正前後,對各矯正機關辦理律師接見業務實際承辦人未進行說明或講習,復未實地瞭解各矯正機關辦理此項業務之情形,致發生矯正機關實際作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及該署109年7月29日函頒之應注意事項不符,爰依法提案糾正。(本文下載:10926305860.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於監獄行刑法、羈押法修正前後,對各矯正機關辦理律師接見業務實際承辦人未進行說明或講習,復未實地瞭解各矯正機關辦理此項業務之情形,致發生矯正機關實際作法與刑事訴訟法第105條規定及該署109年7月29日函頒之應注意事項不符,爰依法提案糾正。(附件下載:1092630586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10月21日109/10/21 下午 04:09:33
公告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廢止臺灣富仕得股份有限公司乙級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辦理過程,已於核准廢止前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通知該公司陳述意見,惟因違反事證明確,仍應為廢止之處分,然該府卻同意該公司辦理聽證之申請,致該處理許可證自核准廢止至實際生效日,徒增近6個月不法犯行期間,已加重對環境破壞之影響,顯有延宕廢止之執行時效,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廢止臺灣富仕得股份有限公司乙級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辦理過程,已於核准廢止前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通知該公司陳述意見,惟因違反事證明確,仍應為廢止之處分,然該府卻同意該公司辦理聽證之申請,致該處理許可證自核准廢止至實際生效日,徒增近6個月不法犯行期間,已加重對環境破壞之影響,顯有延宕廢止之執行時效,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5800.pdf)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廢止臺灣富仕得股份有限公司乙級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之辦理過程,已於核准廢止前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通知該公司陳述意見,惟因違反事證明確,仍應為廢止之處分,然該府卻同意該公司辦理聽證之申請,致該處理許可證自核准廢止至實際生效日,徒增近6個月不法犯行期間,已加重對環境破壞之影響,顯有延宕廢止之執行時效,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580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10月20日109/10/20 上午 09:41:42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龜山區陸光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11月6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龜山區陸光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11月6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31270.pdf)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龜山區陸光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11月6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3127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10月08日109/10/08 下午 04:49:11
公告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本文下載:10907312670.pdf)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附件下載:10907312670-1.doc)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附件下載:10907312670-2.doc)預告修正「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部分條文。(附件下載:10907312670-3.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9月16日109/09/16 下午 04:15:04
公告公告109年9月14日廢止107年臺中市議員選舉及第2屆臺中市和平區區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09年9月14日廢止107年臺中市議員選舉及第2屆臺中市和平區區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8170.pdf)公告109年9月14日廢止107年臺中市議員選舉及第2屆臺中市和平區區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817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9月16日109/09/16 上午 09:50:40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葉宜津就張耀文於任職雲林縣議會秘書長期間,涉犯非法清理廢棄物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度矚上訴字第898號判決徒刑2年2月,復經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27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其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之行為,已違反配合政府機關執行環境保護政策之功能及社會責任,且為持續非法傾倒廢棄物之犯行,遂行不當之請託、關說,而僅為獲取股東分紅之利益為動機與目的,明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葉宜津就張耀文於任職雲林縣議會秘書長期間,涉犯非法清理廢棄物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度矚上訴字第898號判決徒刑2年2月,復經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27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其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之行為,已違反配合政府機關執行環境保護政策之功能及社會責任,且為持續非法傾倒廢棄物之犯行,遂行不當之請託、關說,而僅為獲取股東分紅之利益為動機與目的,明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12950.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葉宜津就張耀文於任職雲林縣議會秘書長期間,涉犯非法清理廢棄物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度矚上訴字第898號判決徒刑2年2月,復經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27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其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之行為,已違反配合政府機關執行環境保護政策之功能及社會責任,且為持續非法傾倒廢棄物之犯行,遂行不當之請託、關說,而僅為獲取股東分紅之利益為動機與目的,明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950-1.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葉宜津就張耀文於任職雲林縣議會秘書長期間,涉犯非法清理廢棄物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度矚上訴字第898號判決徒刑2年2月,復經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2027號判決「上訴駁回」確定,其未依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處理廢棄物之行為,已違反配合政府機關執行環境保護政策之功能及社會責任,且為持續非法傾倒廢棄物之犯行,遂行不當之請託、關說,而僅為獲取股東分紅之利益為動機與目的,明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及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核其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950-2.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9月10日109/09/10 上午 11:12:53
公告公告109年9月1日廢止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09年9月1日廢止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7060.pdf)公告109年9月1日廢止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706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9月07日109/09/07 下午 02:46:12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為懲戒法院)前委員長石木欽,自86年7月22日起至106年間,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球敘,其間翁茂鍾所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在場時,亦未迴避;又就翁茂鍾所涉最高法院審理中案件或甫經下級審宣判而上訴最高法院案件,被彈劾人於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有不當接觸或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另於翁茂鍾涉訟期間,並未避嫌而買入翁茂鍾所經營事業有關股票,均有損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為懲戒法院)前委員長石木欽,自86年7月22日起至106年間,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球敘,其間翁茂鍾所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在場時,亦未迴避;又就翁茂鍾所涉最高法院審理中案件或甫經下級審宣判而上訴最高法院案件,被彈劾人於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有不當接觸或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另於翁茂鍾涉訟期間,並未避嫌而買入翁茂鍾所經營事業有關股票,均有損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12040.pdf)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為懲戒法院)前委員長石木欽,自86年7月22日起至106年間,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球敘,其間翁茂鍾所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在場時,亦未迴避;又就翁茂鍾所涉最高法院審理中案件或甫經下級審宣判而上訴最高法院案件,被彈劾人於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有不當接觸或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另於翁茂鍾涉訟期間,並未避嫌而買入翁茂鍾所經營事業有關股票,均有損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040-1.pdf)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為懲戒法院)前委員長石木欽,自86年7月22日起至106年間,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球敘,其間翁茂鍾所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在場時,亦未迴避;又就翁茂鍾所涉最高法院審理中案件或甫經下級審宣判而上訴最高法院案件,被彈劾人於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有不當接觸或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另於翁茂鍾涉訟期間,並未避嫌而買入翁茂鍾所經營事業有關股票,均有損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040-2.pdf)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為懲戒法院)前委員長石木欽,自86年7月22日起至106年間,長期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球敘,其間翁茂鍾所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在場時,亦未迴避;又就翁茂鍾所涉最高法院審理中案件或甫經下級審宣判而上訴最高法院案件,被彈劾人於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有不當接觸或未迴避翁茂鍾相關案件;另於翁茂鍾涉訟期間,並未避嫌而買入翁茂鍾所經營事業有關股票,均有損法官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040-3.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8月31日109/08/31 下午 04:29:15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17次詐領出差旅費共計新臺幣2萬2,255元,並於奉派出差期日從事私人行程,曠職6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17次詐領出差旅費共計新臺幣2萬2,255元,並於奉派出差期日從事私人行程,曠職6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12340.pdf)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17次詐領出差旅費共計新臺幣2萬2,255元,並於奉派出差期日從事私人行程,曠職6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340-1.pdf)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17次詐領出差旅費共計新臺幣2萬2,255元,並於奉派出差期日從事私人行程,曠職6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340-2.pdf)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前館長呂春嬌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機會,17次詐領出差旅費共計新臺幣2萬2,255元,並於奉派出差期日從事私人行程,曠職6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2340-3.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8月28日109/08/28 下午 04:27:58
公告公告109年8月18日廢止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09年8月18日廢止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5750.pdf)公告109年8月18日廢止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575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8月24日109/08/24 上午 10:43:56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5840.pdf)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584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8月24日109/08/24 上午 10:43:36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5430.pdf)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543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8月18日109/08/18 上午 10:31:42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臺中市和平區區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8月2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臺中市和平區區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8月2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5350.pdf)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臺中市和平區區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8月2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535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8月17日109/08/17 下午 03:51:39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18屆屏東縣恆春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8月2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18屆屏東縣恆春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8月2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5170.pdf)公告本院許可第18屆屏東縣恆春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8月21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517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8月14日109/08/14 上午 11:21:58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相關戒護管理人員對陳姓受刑人戒護管理不周,因故踹踢撞擊陳員成重傷,復傷不使療,延誤救治之黃金時間,肇致陳員死亡,案經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凌虐人犯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戕害矯正機關形象,核有嚴重違失,高雄監獄於事件發生後,未本於權責深入進行調查,並覈實通報法務部矯正署,相關主管管理及監督不周;法務部矯正署無法及時掌握囚情動態,難辭監督、管理不周責任,均核有怠失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相關戒護管理人員對陳姓受刑人戒護管理不周,因故踹踢撞擊陳員成重傷,復傷不使療,延誤救治之黃金時間,肇致陳員死亡,案經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凌虐人犯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戕害矯正機關形象,核有嚴重違失,高雄監獄於事件發生後,未本於權責深入進行調查,並覈實通報法務部矯正署,相關主管管理及監督不周;法務部矯正署無法及時掌握囚情動態,難辭監督、管理不周責任,均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4660.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相關戒護管理人員對陳姓受刑人戒護管理不周,因故踹踢撞擊陳員成重傷,復傷不使療,延誤救治之黃金時間,肇致陳員死亡,案經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凌虐人犯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戕害矯正機關形象,核有嚴重違失,高雄監獄於事件發生後,未本於權責深入進行調查,並覈實通報法務部矯正署,相關主管管理及監督不周;法務部矯正署無法及時掌握囚情動態,難辭監督、管理不周責任,均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466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7月31日109/07/31 下午 06:35:51
公告公告糾正彭男分別於民國(下同)95年5、8月間,對乙女、連續對甲女以恐嚇而為性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8月確定,於96年10月16日入臺北監獄服刑。臺北監獄明知彭男經5度鑑定評估均認治療不具成效且有中高度危險再犯可能性,且明知彭男將於105年12月3日執行期滿,卻就乙女部分,未依95年7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91條之1、監獄行刑法第82條之1及「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及治療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等規定,於刑期屆滿前3月將彭男送請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之宣告;就甲女部分,亦未依自101年1月1日施行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第1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第3條等規定,於4個月內屆滿前經彭男送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施以強制治療,致使彭男於105年12月3日出獄後,於106年6月30日至同年9月16日多次再犯引誘暗示少年為性交易之虞訊息、引誘使少女被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恐嚇等罪,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在案,核有重大違失。公告糾正彭男分別於民國(下同)95年5、8月間,對乙女、連續對甲女以恐嚇而為性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8月確定,於96年10月16日入臺北監獄服刑。臺北監獄明知彭男經5度鑑定評估均認治療不具成效且有中高度危險再犯可能性,且明知彭男將於105年12月3日執行期滿,卻就乙女部分,未依95年7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91條之1、監獄行刑法第82條之1及「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及治療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等規定,於刑期屆滿前3月將彭男送請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之宣告;就甲女部分,亦未依自101年1月1日施行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第1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第3條等規定,於4個月內屆滿前經彭男送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施以強制治療,致使彭男於105年12月3日出獄後,於106年6月30日至同年9月16日多次再犯引誘暗示少年為性交易之虞訊息、引誘使少女被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恐嚇等罪,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在案,核有重大違失。(本文下載:10926304630.pdf)公告糾正彭男分別於民國(下同)95年5、8月間,對乙女、連續對甲女以恐嚇而為性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8月確定,於96年10月16日入臺北監獄服刑。臺北監獄明知彭男經5度鑑定評估均認治療不具成效且有中高度危險再犯可能性,且明知彭男將於105年12月3日執行期滿,卻就乙女部分,未依95年7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91條之1、監獄行刑法第82條之1及「妨害性自主罪與妨害風化罪受刑人輔導及治療實施辦法」第5條第2項等規定,於刑期屆滿前3月將彭男送請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之宣告;就甲女部分,亦未依自101年1月1日施行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條之1第1項、「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加害人強制治療作業辦法」第3條等規定,於4個月內屆滿前經彭男送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施以強制治療,致使彭男於105年12月3日出獄後,於106年6月30日至同年9月16日多次再犯引誘暗示少年為性交易之虞訊息、引誘使少女被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恐嚇等罪,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在案,核有重大違失。(附件下載:1092630463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7月31日109/07/31 下午 06:34:29
公告公告糾正楠梓分局承辦員警陳仁彥受理檢舉人殷女舉發楊女持手機跟拍行為後,僅依檢舉人提供之3位證人證詞即對楊女裁罰1,500元,經查證人蕭男與廖男2份調查筆錄幾乎一致,經詢承辦員警表示係將蕭男筆錄內容複製後貼至廖男筆錄,不僅內容是否真實顯有疑義,亦不符刑事訴訟法有關訊問筆錄記載之規定,核有嚴重違失。另未採取向高雄大學調閱走道監視器畫面或詢問相關人員、未檢查楊女手機內是否有殷女等人影像或照片、未讓楊女有對證人供詞表示意見之機會等調查作為,不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0條第1項及第31條第1項明定違反該法行為之事實應依證據認定,證據應由警察機關依職權審慎調查之要求,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楠梓分局承辦員警陳仁彥受理檢舉人殷女舉發楊女持手機跟拍行為後,僅依檢舉人提供之3位證人證詞即對楊女裁罰1,500元,經查證人蕭男與廖男2份調查筆錄幾乎一致,經詢承辦員警表示係將蕭男筆錄內容複製後貼至廖男筆錄,不僅內容是否真實顯有疑義,亦不符刑事訴訟法有關訊問筆錄記載之規定,核有嚴重違失。另未採取向高雄大學調閱走道監視器畫面或詢問相關人員、未檢查楊女手機內是否有殷女等人影像或照片、未讓楊女有對證人供詞表示意見之機會等調查作為,不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0條第1項及第31條第1項明定違反該法行為之事實應依證據認定,證據應由警察機關依職權審慎調查之要求,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4190.pdf)公告糾正楠梓分局承辦員警陳仁彥受理檢舉人殷女舉發楊女持手機跟拍行為後,僅依檢舉人提供之3位證人證詞即對楊女裁罰1,500元,經查證人蕭男與廖男2份調查筆錄幾乎一致,經詢承辦員警表示係將蕭男筆錄內容複製後貼至廖男筆錄,不僅內容是否真實顯有疑義,亦不符刑事訴訟法有關訊問筆錄記載之規定,核有嚴重違失。另未採取向高雄大學調閱走道監視器畫面或詢問相關人員、未檢查楊女手機內是否有殷女等人影像或照片、未讓楊女有對證人供詞表示意見之機會等調查作為,不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0條第1項及第31條第1項明定違反該法行為之事實應依證據認定,證據應由警察機關依職權審慎調查之要求,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419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7月31日109/07/31 下午 05:59:57
公告公告109年7月30日廢止第17屆花蓮縣花蓮市市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09年7月30日廢止第17屆花蓮縣花蓮市市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4330.pdf)公告109年7月30日廢止第17屆花蓮縣花蓮市市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433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7月31日109/07/31 下午 05:09:27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24290.pdf)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新竹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9月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2429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7月31日109/07/31 下午 03:48:25
公告公告糾正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偵審于非共諜案期間,有被告於審理中陳述或於押房報告表示其在調查局或保安處有受到刑求拷打、深夜訊問、疲勞訊問等不人道待遇,軍事審判官雖知悉未進行處理,另8人於申請補償時亦有類似侵害人權之主張。又6位被告徒刑或感訓期間屆滿,保安司令部未立即依法釋放,甚至有7人獲判無罪卻對其進行感訓,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年半,保安司令部因不當裁判而造成國家補(賠)償被裁判者或其家屬共新臺幣2億4113萬3千元,核有嚴重違失案。公告糾正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偵審于非共諜案期間,有被告於審理中陳述或於押房報告表示其在調查局或保安處有受到刑求拷打、深夜訊問、疲勞訊問等不人道待遇,軍事審判官雖知悉未進行處理,另8人於申請補償時亦有類似侵害人權之主張。又6位被告徒刑或感訓期間屆滿,保安司令部未立即依法釋放,甚至有7人獲判無罪卻對其進行感訓,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年半,保安司令部因不當裁判而造成國家補(賠)償被裁判者或其家屬共新臺幣2億4113萬3千元,核有嚴重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1302610.pdf)公告糾正前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偵審于非共諜案期間,有被告於審理中陳述或於押房報告表示其在調查局或保安處有受到刑求拷打、深夜訊問、疲勞訊問等不人道待遇,軍事審判官雖知悉未進行處理,另8人於申請補償時亦有類似侵害人權之主張。又6位被告徒刑或感訓期間屆滿,保安司令部未立即依法釋放,甚至有7人獲判無罪卻對其進行感訓,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年半,保安司令部因不當裁判而造成國家補(賠)償被裁判者或其家屬共新臺幣2億4113萬3千元,核有嚴重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130261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9年07月31日109/07/31 下午 01: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