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嘉義縣「縣道168線道路景觀改善工程」,嘉義縣政府擅自於規劃設計時延增工程範圍並逕行發包,該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復未核對工程契約等請款資料,致工程範圍超出原核定路線;嘉義縣政府辦理植栽查驗,流於形式,衍生查驗不實疑義,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嘉義縣「縣道168線道路景觀改善工程」,嘉義縣政府擅自於規劃設計時延增工程範圍並逕行發包,該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復未核對工程契約等請款資料,致工程範圍超出原核定路線;嘉義縣政府辦理植栽查驗,流於形式,衍生查驗不實疑義,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025300670.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嘉義縣「縣道168線道路景觀改善工程」,嘉義縣政府擅自於規劃設計時延增工程範圍並逕行發包,該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復未核對工程契約等請款資料,致工程範圍超出原核定路線;嘉義縣政府辦理植栽查驗,流於形式,衍生查驗不實疑義,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0253006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9日 | 110/04/19 上午 11:23:01 |
公告 | 公告糾正嘉義縣政府辦理嘉175線3K+310至4K+296道路拓寬工程,於107年開工後,該縣水上鄉公所迄未完成查估、追繳及房舍拆除作業,嚴重延宕工程進度,該府亦未盡地方主管機關監督之責;又嘉義縣政府認廠商嚴重延誤本案工程履約期限,惟未阻止廠商繼續施工,衍生履約爭議,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嘉義縣政府辦理嘉175線3K+310至4K+296道路拓寬工程,於107年開工後,該縣水上鄉公所迄未完成查估、追繳及房舍拆除作業,嚴重延宕工程進度,該府亦未盡地方主管機關監督之責;又嘉義縣政府認廠商嚴重延誤本案工程履約期限,惟未阻止廠商繼續施工,衍生履約爭議,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025300750.pdf) | 公告糾正嘉義縣政府辦理嘉175線3K+310至4K+296道路拓寬工程,於107年開工後,該縣水上鄉公所迄未完成查估、追繳及房舍拆除作業,嚴重延宕工程進度,該府亦未盡地方主管機關監督之責;又嘉義縣政府認廠商嚴重延誤本案工程履約期限,惟未阻止廠商繼續施工,衍生履約爭議,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0253007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9日 | 110/04/19 上午 11:22:07 |
公告 | 公告110年4月1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0年4月1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10550.pdf) | 公告110年4月1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105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9日 | 110/04/19 上午 10:21:56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航港局於109年11月21日辦理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發生測驗試卷誤印答案事件,凸顯該局試卷印製校對及檢核、測驗期間偶發事件緊急通報之程序均存有嚴重闕漏,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航港局於109年11月21日辦理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發生測驗試卷誤印答案事件,凸顯該局試卷印製校對及檢核、測驗期間偶發事件緊急通報之程序均存有嚴重闕漏,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025300810.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航港局於109年11月21日辦理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測驗,發生測驗試卷誤印答案事件,凸顯該局試卷印製校對及檢核、測驗期間偶發事件緊急通報之程序均存有嚴重闕漏,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0253008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6日 | 110/04/16 上午 10:18:48 |
公告 | 公告110年4月12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107年新北市議員及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0年4月12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107年新北市議員及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10110.pdf) | 公告110年4月12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107年新北市議員及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101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5日 | 110/04/15 下午 04:17:26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政院於95年12月核定「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執行迄今14年餘,卻因用地取得及廢棄土方清運問題無法解決,未能啟動光復抽水加壓站8萬噸配水池建置作業;新北市政府未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歷次會議結論及104年行政院指示原則,本諸權責執行前述配水池用地廢棄土清運事宜,並對有污染疑慮之場址進行查證;經濟部水利署亦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督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用地取得,亦未能有效協調該公司與新北市政府解決廢棄土清運問題,復將該8萬噸配水池排除於「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外,草率了結計畫,致使後續計畫執行失據,該配水池興建工程遙遙無期,不僅無法達到原定每日供水101萬噸之預期效能,且無法靈活調度北區整體水資源,以因應極端氣候帶來的旱澇不均,間接導致臺灣地區乾旱現象難以緩解,以上均有違失案。(110財正2) | 公告糾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政院於95年12月核定「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執行迄今14年餘,卻因用地取得及廢棄土方清運問題無法解決,未能啟動光復抽水加壓站8萬噸配水池建置作業;新北市政府未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歷次會議結論及104年行政院指示原則,本諸權責執行前述配水池用地廢棄土清運事宜,並對有污染疑慮之場址進行查證;經濟部水利署亦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督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用地取得,亦未能有效協調該公司與新北市政府解決廢棄土清運問題,復將該8萬噸配水池排除於「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外,草率了結計畫,致使後續計畫執行失據,該配水池興建工程遙遙無期,不僅無法達到原定每日供水101萬噸之預期效能,且無法靈活調度北區整體水資源,以因應極端氣候帶來的旱澇不均,間接導致臺灣地區乾旱現象難以緩解,以上均有違失案。(110財正2)(本文下載:11022301450.pdf) | 公告糾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政院於95年12月核定「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執行迄今14年餘,卻因用地取得及廢棄土方清運問題無法解決,未能啟動光復抽水加壓站8萬噸配水池建置作業;新北市政府未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歷次會議結論及104年行政院指示原則,本諸權責執行前述配水池用地廢棄土清運事宜,並對有污染疑慮之場址進行查證;經濟部水利署亦未本於主辦機關權責積極督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用地取得,亦未能有效協調該公司與新北市政府解決廢棄土清運問題,復將該8萬噸配水池排除於「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外,草率了結計畫,致使後續計畫執行失據,該配水池興建工程遙遙無期,不僅無法達到原定每日供水101萬噸之預期效能,且無法靈活調度北區整體水資源,以因應極端氣候帶來的旱澇不均,間接導致臺灣地區乾旱現象難以緩解,以上均有違失案。(110財正2)(附件下載:110223014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3日 | 110/04/13 上午 10:36:05 |
公告 | 公告110年4月7日廢止107年桃園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及110年3月3日廢止第21屆新竹市東區水源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專戶1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0年4月7日廢止107年桃園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及110年3月3日廢止第21屆新竹市東區水源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專戶1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09590.pdf) | 公告110年4月7日廢止107年桃園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及110年3月3日廢止第21屆新竹市東區水源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專戶1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095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3日 | 110/04/13 上午 10:16:11 |
公告 | 公告110年4月6日廢止107年高雄市、臺中市及臺北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0年4月6日廢止107年高雄市、臺中市及臺北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09360.pdf) | 公告110年4月6日廢止107年高雄市、臺中市及臺北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093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12日 | 110/04/12 上午 10:53:19 |
公告 | 公告110年4月6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0年4月6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09230.pdf) | 公告110年4月6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092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09日 | 110/04/09 下午 02:16:19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軍對美軍購案之重要節點與作法,本依『國軍對美軍購案管制作業規定』辦理,惟國防部106年1月26日令停止適用,『作業維持』類軍購案由各預算科目主管單位修頒規定,卻未掌握後續辦況,致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辦理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案時,因後次室未修頒規定,發生發價書需求信函遞交作業管制之空窗期,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軍對美軍購案之重要節點與作法,本依『國軍對美軍購案管制作業規定』辦理,惟國防部106年1月26日令停止適用,『作業維持』類軍購案由各預算科目主管單位修頒規定,卻未掌握後續辦況,致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辦理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案時,因後次室未修頒規定,發生發價書需求信函遞交作業管制之空窗期,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021301080.pdf) | 公告糾正「國軍對美軍購案之重要節點與作法,本依『國軍對美軍購案管制作業規定』辦理,惟國防部106年1月26日令停止適用,『作業維持』類軍購案由各預算科目主管單位修頒規定,卻未掌握後續辦況,致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辦理愛國者三型飛彈重鑑測案時,因後次室未修頒規定,發生發價書需求信函遞交作業管制之空窗期,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0213010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4月06日 | 110/04/06 下午 03:57:4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賴鼎銘就臺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前專門委員洪丁仁,自103年2月15日起至107年9月18日止,共63次持非公務收據或發票充作公務用途核銷,詐領公款合計新臺幣280,096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賴鼎銘就臺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前專門委員洪丁仁,自103年2月15日起至107年9月18日止,共63次持非公務收據或發票充作公務用途核銷,詐領公款合計新臺幣280,096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007304060.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賴鼎銘就臺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前專門委員洪丁仁,自103年2月15日起至107年9月18日止,共63次持非公務收據或發票充作公務用途核銷,詐領公款合計新臺幣280,096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4060-1.pdf)公告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賴鼎銘就臺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前專門委員洪丁仁,自103年2月15日起至107年9月18日止,共63次持非公務收據或發票充作公務用途核銷,詐領公款合計新臺幣280,096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嚴重損害政府信譽,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406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3月30日 | 110/03/30 上午 09:11:42 |
公告 | 公告110年3月18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0年3月18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07430.pdf) | 公告110年3月18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0743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3月25日 | 110/03/25 上午 10:42:40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94年4月29日公告「硃砂」為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禁藥,卻未禁止中藥GMP廠複方製劑使用,又對含硃砂成分之藥品許可證之清查未確實,致公告禁用之中藥仍在市面流通,導致病人重金屬中毒; 又於106年始規定輸入硃砂,需取得核發之進口同意文件,之前對硃砂源頭未能進行有效管理,另對95年以後輸入國內之12,020公斤硃砂原礦,其數量及流向登錄資料闕如,使中藥安全未能獲得充分保障,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94年4月29日公告「硃砂」為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禁藥,卻未禁止中藥GMP廠複方製劑使用,又對含硃砂成分之藥品許可證之清查未確實,致公告禁用之中藥仍在市面流通,導致病人重金屬中毒; 又於106年始規定輸入硃砂,需取得核發之進口同意文件,之前對硃砂源頭未能進行有效管理,另對95年以後輸入國內之12,020公斤硃砂原礦,其數量及流向登錄資料闕如,使中藥安全未能獲得充分保障,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01930066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94年4月29日公告「硃砂」為藥事法第2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禁藥,卻未禁止中藥GMP廠複方製劑使用,又對含硃砂成分之藥品許可證之清查未確實,致公告禁用之中藥仍在市面流通,導致病人重金屬中毒; 又於106年始規定輸入硃砂,需取得核發之進口同意文件,之前對硃砂源頭未能進行有效管理,另對95年以後輸入國內之12,020公斤硃砂原礦,其數量及流向登錄資料闕如,使中藥安全未能獲得充分保障,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01930066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2月19日 | 110/02/19 下午 03:52:50 |
公告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101年11月受理民眾陳情處理違法私設「伊甸園納骨堂」,迄今仍未持續追蹤合法化進度,縱容違法狀態長期懸置等情;另該府內部橫向聯繫失調且各自為政,未就個案違失具體事實共同研議處理,任令農舍變更為納骨堂長期違規使用,經核確有違失。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101年11月受理民眾陳情處理違法私設「伊甸園納骨堂」,迄今仍未持續追蹤合法化進度,縱容違法狀態長期懸置等情;另該府內部橫向聯繫失調且各自為政,未就個案違失具體事實共同研議處理,任令農舍變更為納骨堂長期違規使用,經核確有違失。(本文下載:11019300420.pdf) | 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101年11月受理民眾陳情處理違法私設「伊甸園納骨堂」,迄今仍未持續追蹤合法化進度,縱容違法狀態長期懸置等情;另該府內部橫向聯繫失調且各自為政,未就個案違失具體事實共同研議處理,任令農舍變更為納骨堂長期違規使用,經核確有違失。(附件下載:110193004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1月25日 | 110/01/25 下午 02:47:54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蔡甄漪任職期間,於104年間偵辦許○○所涉日留田○○及劉○○手機被騎乘機車之男子騙走2案,前案有違反指認規定、車身顏色不符未查明、被告陳述內容未查證、起訴前從未親自訊問過被告、輸錯車號致錯失查獲真凶機會、過於相信供述證據等違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求償審查委員會認為被彈劾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之客觀性義務及第154條之無罪推定原則、違反指認規定、先入為主等重大過失情節。後案根本不知犯嫌車號,亦無法確認犯嫌即為許○○,犯罪嫌疑不足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惟被彈劾人仍一併起訴,求償審查委員會亦認為被彈劾人有明知犯罪嫌疑不足仍表示要囊括進來起訴等重大過失情節。被彈劾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8、9條規定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蔡甄漪任職期間,於104年間偵辦許○○所涉日留田○○及劉○○手機被騎乘機車之男子騙走2案,前案有違反指認規定、車身顏色不符未查明、被告陳述內容未查證、起訴前從未親自訊問過被告、輸錯車號致錯失查獲真凶機會、過於相信供述證據等違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求償審查委員會認為被彈劾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之客觀性義務及第154條之無罪推定原則、違反指認規定、先入為主等重大過失情節。後案根本不知犯嫌車號,亦無法確認犯嫌即為許○○,犯罪嫌疑不足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惟被彈劾人仍一併起訴,求償審查委員會亦認為被彈劾人有明知犯罪嫌疑不足仍表示要囊括進來起訴等重大過失情節。被彈劾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8、9條規定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007301010.pdf) | 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蔡甄漪任職期間,於104年間偵辦許○○所涉日留田○○及劉○○手機被騎乘機車之男子騙走2案,前案有違反指認規定、車身顏色不符未查明、被告陳述內容未查證、起訴前從未親自訊問過被告、輸錯車號致錯失查獲真凶機會、過於相信供述證據等違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求償審查委員會認為被彈劾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之客觀性義務及第154條之無罪推定原則、違反指認規定、先入為主等重大過失情節。後案根本不知犯嫌車號,亦無法確認犯嫌即為許○○,犯罪嫌疑不足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惟被彈劾人仍一併起訴,求償審查委員會亦認為被彈劾人有明知犯罪嫌疑不足仍表示要囊括進來起訴等重大過失情節。被彈劾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8、9條規定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101-2.pdf)公告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就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前檢察官蔡甄漪任職期間,於104年間偵辦許○○所涉日留田○○及劉○○手機被騎乘機車之男子騙走2案,前案有違反指認規定、車身顏色不符未查明、被告陳述內容未查證、起訴前從未親自訊問過被告、輸錯車號致錯失查獲真凶機會、過於相信供述證據等違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求償審查委員會認為被彈劾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2條之客觀性義務及第154條之無罪推定原則、違反指認規定、先入為主等重大過失情節。後案根本不知犯嫌車號,亦無法確認犯嫌即為許○○,犯罪嫌疑不足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惟被彈劾人仍一併起訴,求償審查委員會亦認為被彈劾人有明知犯罪嫌疑不足仍表示要囊括進來起訴等重大過失情節。被彈劾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8、9條規定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101-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1月21日 | 110/01/21 上午 10:18:3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王麗珍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研究員張東柱,自107年12月10日至109年1月8日擔任東光農產企業社合夥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王麗珍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研究員張東柱,自107年12月10日至109年1月8日擔任東光農產企業社合夥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007300850.pdf) | 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王麗珍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研究員張東柱,自107年12月10日至109年1月8日擔任東光農產企業社合夥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0850-1.pdf)公告監察委員張菊芳、王麗珍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研究員張東柱,自107年12月10日至109年1月8日擔任東光農產企業社合夥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085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1月19日 | 110/01/19 下午 03:18:3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前局長丁允恭,於任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在106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其與Y女兩人合照。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允恭甚至於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核其行為嚴重失當,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前局長丁允恭,於任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在106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其與Y女兩人合照。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允恭甚至於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核其行為嚴重失當,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007300500.pdf) | 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前局長丁允恭,於任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在106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其與Y女兩人合照。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允恭甚至於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核其行為嚴重失當,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0500-1.pdf)公告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就高雄市政府新聞局前局長丁允恭,於任職期間,因職務之故與記者Y女交往,坦承在局長辦公室及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為,兩人分手後在106年2月27日於臉書上傳其與Y女兩人合照。Y女感到敵意、冒犯之情境,也因此造成Y女後續工作困擾,丁允恭甚至於106年4月5日結婚後仍未停止騷擾。其未能保持端正品德,潔身自愛,行為不檢,有辱官箴,核其行為嚴重失當,嚴重傷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失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0073005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1月15日 | 110/01/15 下午 03:06:27 |
公告 | 公告廢止第9屆臺南市立法委員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廢止第9屆臺南市立法委員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00570.pdf) | 公告廢止第9屆臺南市立法委員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005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1月11日 | 110/01/11 上午 10:31:35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第21屆新竹市東區水源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0年1月29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第21屆新竹市東區水源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0年1月29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018300510.pdf) | 公告本院許可第21屆新竹市東區水源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0年1月29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10183005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0年01月08日 | 110/01/08 下午 02:00:19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趙永清、王麗珍就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兼前系主任沈子勝,利用擔任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消防組典試委員兼召集人之機會,徇私舞弊,將審題時所記下之試題重點洩漏予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學生,使該等考生得以在考前知悉試題重點並加強準備,嚴重斲傷國家考試之公正性,破壞國家選拔人才之公信力至深且鉅,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趙永清、王麗珍就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兼前系主任沈子勝,利用擔任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消防組典試委員兼召集人之機會,徇私舞弊,將審題時所記下之試題重點洩漏予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學生,使該等考生得以在考前知悉試題重點並加強準備,嚴重斲傷國家考試之公正性,破壞國家選拔人才之公信力至深且鉅,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1843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趙永清、王麗珍就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兼前系主任沈子勝,利用擔任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消防組典試委員兼召集人之機會,徇私舞弊,將審題時所記下之試題重點洩漏予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學生,使該等考生得以在考前知悉試題重點並加強準備,嚴重斲傷國家考試之公正性,破壞國家選拔人才之公信力至深且鉅,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8430-1.pdf)公告監察委員趙永清、王麗珍就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教授兼前系主任沈子勝,利用擔任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消防組典試委員兼召集人之機會,徇私舞弊,將審題時所記下之試題重點洩漏予中央警察大學消防學系學生,使該等考生得以在考前知悉試題重點並加強準備,嚴重斲傷國家考試之公正性,破壞國家選拔人才之公信力至深且鉅,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1843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12月28日 | 109/12/28 下午 02:4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