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470.pdf)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470-1.pdf)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部主任陳立奇於104至105年間,對於由藥劑部規劃辦理之「藥劑部104年度社區整合式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等4件勞務採購案,明知案內藥事訪視或送藥到宅等履約行為並非由得標廠商執行,而係由該院所屬各院區藥師依陳立奇之內部行政要求及指示負責執行,卻一方面指示所屬同仁協力完成各該採購案所要求之各項驗收資料,再由其授權該部藥品管理組組主任辦理相關採購案之驗收;另復授意財團法人顏焜熒文教基金會之執行長蕭○緯,協助開立或蒐集諸多不實之憑證單據,供得標廠商辦理經費核銷之用,致上開4件採購案之經費總計新臺幣(下同)三百餘萬元中,有近半數(高達152萬3,000元)款項均流向該基金會帳戶,與各該採購案需求說明之經費編列,均係以支付實際執行訪視之藥師訪視費為大宗,顯有不符。另陳立奇為建置相關資訊系統,以便順利執行上開長照藥事服務計畫,竟未依政府採購法所定程序辦理,即私下口頭委請廠商開發建置,損及機關及廠商權益,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4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2日 | 109/05/22 上午 10:42:34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明知衛生所業務繁重、人力嚴重不足,卻以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未設法促使地方政府適時擴編衛生所人力,亦未強化運用相關計畫補助人力,恣令衛生所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懸而未決。另衛生所除核心業務外,非護理核心之公衛任務不斷發展,且範圍廣泛,復將社區預防保健責任全數轉嫁由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承擔等情,顯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明知衛生所業務繁重、人力嚴重不足,卻以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未設法促使地方政府適時擴編衛生所人力,亦未強化運用相關計畫補助人力,恣令衛生所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懸而未決。另衛生所除核心業務外,非護理核心之公衛任務不斷發展,且範圍廣泛,復將社區預防保健責任全數轉嫁由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承擔等情,顯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472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明知衛生所業務繁重、人力嚴重不足,卻以地方自治事項為由,未設法促使地方政府適時擴編衛生所人力,亦未強化運用相關計畫補助人力,恣令衛生所人力嚴重不足問題懸而未決。另衛生所除核心業務外,非護理核心之公衛任務不斷發展,且範圍廣泛,復將社區預防保健責任全數轉嫁由衛生所公衛護理人員承擔等情,顯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472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1日 | 109/05/21 下午 04:42:28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截至民國109年4月止,對於該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移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與特定專用區,除大彎北段外,尚有3處206戶移作住宅使用且以住家用稅率繳交房屋稅,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且遲未履行查處,核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截至民國109年4月止,對於該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移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與特定專用區,除大彎北段外,尚有3處206戶移作住宅使用且以住家用稅率繳交房屋稅,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且遲未履行查處,核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091930530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截至民國109年4月止,對於該市都市計畫規定不得移作住宅使用之商業區與特定專用區,除大彎北段外,尚有3處206戶移作住宅使用且以住家用稅率繳交房屋稅,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且遲未履行查處,核有未當案。(附件下載:109193053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1日 | 109/05/21 下午 04:41:09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8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8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5270.pdf) | 公告109年5月18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52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1日 | 109/05/21 上午 11:26:15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350.pdf)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350-1.pdf)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前局長、秘書處處長李朝塘於107年12月25日至109年2月14日任職期間,兼任名人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事證明確,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35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20日 | 109/05/20 上午 11:37:13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4880.pdf) | 公告109年5月1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2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48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9日 | 109/05/19 上午 09:36:54 |
公告 | 公告糾正民國108年1月10日,潘姓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之人徒手破壞電子腳鐐並逃逸,翌日經員警查獲,然在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命其示範時,再度以徒手方式拔開電子腳鐐,法務部對於潘員能兩次徒手破壞狀況,竟未能充分掌握,顯見該電子腳鐐實無法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民國108年1月10日,潘姓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之人徒手破壞電子腳鐐並逃逸,翌日經員警查獲,然在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命其示範時,再度以徒手方式拔開電子腳鐐,法務部對於潘員能兩次徒手破壞狀況,竟未能充分掌握,顯見該電子腳鐐實無法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2130.pdf) | 公告糾正民國108年1月10日,潘姓性侵假釋付保護管束之人徒手破壞電子腳鐐並逃逸,翌日經員警查獲,然在檢察官進行偵查程序命其示範時,再度以徒手方式拔開電子腳鐐,法務部對於潘員能兩次徒手破壞狀況,竟未能充分掌握,顯見該電子腳鐐實無法達到社會防衛目的,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21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9日 | 109/05/19 上午 09:25:0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210.pdf) | 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210-1.pdf)公告監察委員楊芳玲、蔡崇義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並加班不實。渠未能恪遵謹慎勤勉規範,行為不當,損及司法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21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8日 | 109/05/18 下午 04:57:54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4850.pdf) | 公告本院許可第2屆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6月5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485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8日 | 109/05/18 上午 10:45:48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2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7年鎮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2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7年鎮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4640.pdf) | 公告109年5月12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7年鎮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46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5日 | 109/05/15 下午 04:06:10 |
公告 | 公告糾正:依法務部矯正署民國(下同)105年5月9日函令,罹病受刑人如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時,各機關不得將其列入機動調整移監名冊。陳訴人自105年間經臺中監獄所屬培德醫院醫師診斷罹患頸椎退化、腰椎退化、上肢神經等疾病,惟臺中監獄辦理移監時,明知陳訴人罹患上開疾病、戒護就醫作核磁共振檢查以決定是否手術等事實,卻未向駐診蕭醫師及陳訴人了解是否要安排手術、有無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冒然於107年4月12日將陳訴人列入移送臺南監獄名冊,且在翌日移監時陳訴人將2份診斷證明書交給中央台,衛生科卻以沒有安排手術為由將其移至臺南監獄執行,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依法務部矯正署民國(下同)105年5月9日函令,罹病受刑人如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時,各機關不得將其列入機動調整移監名冊。陳訴人自105年間經臺中監獄所屬培德醫院醫師診斷罹患頸椎退化、腰椎退化、上肢神經等疾病,惟臺中監獄辦理移監時,明知陳訴人罹患上開疾病、戒護就醫作核磁共振檢查以決定是否手術等事實,卻未向駐診蕭醫師及陳訴人了解是否要安排手術、有無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冒然於107年4月12日將陳訴人列入移送臺南監獄名冊,且在翌日移監時陳訴人將2份診斷證明書交給中央台,衛生科卻以沒有安排手術為由將其移至臺南監獄執行,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6302160.pdf) | 公告糾正:依法務部矯正署民國(下同)105年5月9日函令,罹病受刑人如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時,各機關不得將其列入機動調整移監名冊。陳訴人自105年間經臺中監獄所屬培德醫院醫師診斷罹患頸椎退化、腰椎退化、上肢神經等疾病,惟臺中監獄辦理移監時,明知陳訴人罹患上開疾病、戒護就醫作核磁共振檢查以決定是否手術等事實,卻未向駐診蕭醫師及陳訴人了解是否要安排手術、有無未完成醫囑之轉診或檢驗(查)等醫療處置,冒然於107年4月12日將陳訴人列入移送臺南監獄名冊,且在翌日移監時陳訴人將2份診斷證明書交給中央台,衛生科卻以沒有安排手術為由將其移至臺南監獄執行,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63021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5日 | 109/05/15 下午 02:56:08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8日至5月2日廢止政治團體、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8日至5月2日廢止政治團體、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630.pdf) | 公告109年4月28日至5月2日廢止政治團體、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6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5日 | 109/05/15 上午 11:40:2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01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10-1.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王幼玲就臺東縣大武鄉第16(補選)、17屆鄉長趙宏翰,嗣擔任臺東縣大武鄉公所秘書,多次利用職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評選為得標廠商、確保廠商工程通過驗收及廠商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取得新臺幣201萬4,000元之不法利益,另基於職務上行為圖利廠商之犯意,使多家廠商獲取不法所得,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1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4日 | 109/05/14 下午 03:52:57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7090.pdf) | 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90-1.pdf)公告監察委員高鳳仙、李月德就被付彈劾人莊仁舜於擔任彰化縣田尾鄉鄉長期間,於101年7月31日17時V-5工程案截止投標後,被付彈劾人隨即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並授意許忠協調仙沛工程有限公司就V-9工程案、IV-2工程案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係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妨害投標未遂罪。另被付彈劾人在IV-1工程案於102年6月13日17時及同年月24日17時截止投標後,2度將寫有投標廠商資料之便條紙洩漏交給許忠,陳○銘得標後,於102年7月11日下午將約定之工程回扣款新臺幣35萬元現金交付許忠轉交被付彈劾人收受,被付彈劾人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及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被付彈劾人除觸犯上開罪刑外,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709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3日 | 109/05/13 下午 05:07:55 |
公告 | 公告糾正勞動部雖作過製造業受傷職災移工的安全管理及原因分析,惟遲未能針對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未能重視移工已是我國必要的勞動力,應提供與本國勞工一樣的工作安全環境,違反經社文公約規定,顯有疏失;該部對於發生失能職災的勞工未能全盤掌握,縱然可以和勞保職災給付勾稽,猶限縮職災死亡案例,對於存有危險因子已發生勞工職災失能的廠場,未進行勞動檢查,也未能納入輔導,卻期待移工主動申訴、尋求救濟,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本案履勘曾發生移工職災之廠場,發現勞檢機構多次檢查令限期改善或列入專案輔導後,仍存有重大潛在危險缺失,足見輔導建議、追蹤改善未盡落實。另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缺乏移工熟悉的文字、缺乏對移工完整的勞安教育訓練、沒有適當教材及翻譯、端賴資深移工教導等現象普遍存在,均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勞動部卻未積極正視,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勞動部雖作過製造業受傷職災移工的安全管理及原因分析,惟遲未能針對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未能重視移工已是我國必要的勞動力,應提供與本國勞工一樣的工作安全環境,違反經社文公約規定,顯有疏失;該部對於發生失能職災的勞工未能全盤掌握,縱然可以和勞保職災給付勾稽,猶限縮職災死亡案例,對於存有危險因子已發生勞工職災失能的廠場,未進行勞動檢查,也未能納入輔導,卻期待移工主動申訴、尋求救濟,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本案履勘曾發生移工職災之廠場,發現勞檢機構多次檢查令限期改善或列入專案輔導後,仍存有重大潛在危險缺失,足見輔導建議、追蹤改善未盡落實。另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缺乏移工熟悉的文字、缺乏對移工完整的勞安教育訓練、沒有適當教材及翻譯、端賴資深移工教導等現象普遍存在,均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勞動部卻未積極正視,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3400.pdf) | 公告糾正勞動部雖作過製造業受傷職災移工的安全管理及原因分析,惟遲未能針對減低移工職災提出具體有效的措施,未能重視移工已是我國必要的勞動力,應提供與本國勞工一樣的工作安全環境,違反經社文公約規定,顯有疏失;該部對於發生失能職災的勞工未能全盤掌握,縱然可以和勞保職災給付勾稽,猶限縮職災死亡案例,對於存有危險因子已發生勞工職災失能的廠場,未進行勞動檢查,也未能納入輔導,卻期待移工主動申訴、尋求救濟,顯有消極、怠慢職責之處;本案履勘曾發生移工職災之廠場,發現勞檢機構多次檢查令限期改善或列入專案輔導後,仍存有重大潛在危險缺失,足見輔導建議、追蹤改善未盡落實。另工廠的危險警示標語缺乏移工熟悉的文字、缺乏對移工完整的勞安教育訓練、沒有適當教材及翻譯、端賴資深移工教導等現象普遍存在,均是移工持續發生失能職災的關鍵因素,勞動部卻未積極正視,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34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3日 | 109/05/13 下午 04:33:58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6日、7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6日、7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720.pdf) | 公告109年5月6日、7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7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2日 | 109/05/12 下午 04:12:05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5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5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700.pdf) | 公告109年5月5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70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1日 | 109/05/11 下午 04:13:16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1日、5月5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1日、5月5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480.pdf) | 公告109年4月11日、5月5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4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1日 | 109/05/11 下午 01:44:29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800.pdf) | 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800-1.pdf)公告監察委員仉桂美、楊美鈴就被付彈劾人黃丹怡於擔任南投縣竹山鎮長期間與任職主任秘書之被付彈劾人洪丞俊,共謀利用發包工程之職權藉以收取回扣,除向以廣澐營造有限公司名義承包竹山鎮公所發包工程之林○頤3次收取回扣款共新臺幣(下同)79萬4千元外;另經由白手套林○頤向「水車及通學農路改善工程」得標廠商宏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賴○義收取回扣款15萬2千元。又洪丞俊指示白手套林○頤向賴○義收取其承攬25件小型工程回扣款13萬元,惟黃丹怡私下要求林○頤直接將該款項交付給渠後,林○頤遂於106年10月25日在鎮長辦公室交付其中10萬元回扣款給黃丹怡收受。另洪丞俊利用核撥款項權限,迫使建築師徐○貴經由員工蔡○芬交付「竹山第十三公墓納骨堂新建工程(後期未完成工程)」設計費10%之回扣款5萬4千元;洪丞俊復經由白手套洪○卿向「竹山綠帶工程」及「竹山桂林山水工程」之得標廠商石○堅2次收取回扣款共34萬3,200元。被付彈劾人黃丹怡與洪丞俊共同或個別基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之犯意,利用法定職權向得標廠商收取回扣,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6條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8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11日 | 109/05/11 上午 11:44:49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主管之加工基金、台糖公司未發揮股權優勢推派公股董事爭取台絲公司、越台糖業公司董事長職位;中油公司未掌握其為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與唯一客戶之優勢派任董事長;台糖公司對派駐越台糖業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未辦理考核;中鋼公司未建立再轉投資事業董監代表考核制度,又涉嫌提供不實文件,經濟部未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主管之加工基金、台糖公司未發揮股權優勢推派公股董事爭取台絲公司、越台糖業公司董事長職位;中油公司未掌握其為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與唯一客戶之優勢派任董事長;台糖公司對派駐越台糖業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未辦理考核;中鋼公司未建立再轉投資事業董監代表考核制度,又涉嫌提供不實文件,經濟部未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2230317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主管之加工基金、台糖公司未發揮股權優勢推派公股董事爭取台絲公司、越台糖業公司董事長職位;中油公司未掌握其為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與唯一客戶之優勢派任董事長;台糖公司對派駐越台糖業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未辦理考核;中鋼公司未建立再轉投資事業董監代表考核制度,又涉嫌提供不實文件,經濟部未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223031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8日 | 109/05/08 上午 11:4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