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公告109年4月8日、5月4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8日、5月4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370.pdf) | 公告109年4月8日、5月4日廢止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3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3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8日 | 109/05/08 上午 11:21:59 |
公告 | 公告109年5月1日、4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5月1日、4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3140.pdf) | 公告109年5月1日、4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31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7日 | 109/05/07 下午 02:15:03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760.pdf) | 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760-1.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林雅鋒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柯盛益,承審該院107年度訴字第601號解散合夥事業等事件,於108年2月21日開庭時,多次以羞辱性之不當言詞要求原告律師當庭撤回其所提出之備位聲明追加,且於當事人未同意撤回前,逕行指示書記官於筆錄上記載備位之訴撤回,經原告律師當場異議後,始命書記官更正筆錄記載,並以將禁止原告律師代理本件訴訟為要脅,諭令其於下次庭期提出備位之訴之法律上依據,有礙當事人訴訟權之正當行使。又柯盛益法官任職該院民事庭法官期間,尚有其他案件之開庭審理過程,亦有斥責、辱罵訴訟當事人或代理人等到庭人員之情事,均嚴重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76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7日 | 109/05/07 上午 11:21:48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570.pdf) | 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570-1.pdf)公告監察委員章仁香、陳小紅就被付彈劾人蔡樂生經民眾多次檢舉「沉迷股市怠忽職守」且經澎湖縣政府調查證實已違反上班時間從事非公務行為之規定,多次勸阻後,仍未知警惕,除意圖對其所懷疑之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下稱中山國小)教師進行秋後算帳外,並持續委託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交易,復經媒體刊登、澎湖縣政府給予申誡處分後,依然故我,仍於上班時間頻繁委託證券商買賣股票。被付彈劾人長期擔任國民小學校長,但未能廉潔自持以為師表,明知上班時間不能從事股票交易行為,然未能嚴守分際,謹慎自持,竟於擔任中山國小及澎湖縣白沙鄉赤崁國民小學校長期間,利用上班時間頻繁進出股市,未能專心執行校長職務,經勸阻、媒體報導及懲處後,仍置之不理,持續頻繁委託股票買賣,並以虛偽不實之言詞狡辯,嚴重影響校長職務之執行,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57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7日 | 109/05/07 上午 11:21:16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5日、28日及29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5日、28日及29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2640.pdf) | 公告109年4月15日、28日及29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26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5日 | 109/05/05 上午 10:36:55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1日、15日、27日及28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8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1日、15日、27日及28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8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2110.pdf) | 公告109年4月11日、15日、27日及28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8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21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5月04日 | 109/05/04 上午 10:15:39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3日及2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3日及2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760.pdf) | 公告109年4月23日及24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76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30日 | 109/04/30 下午 02:22:58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4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4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900.pdf) | 公告109年4月24日、27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9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30日 | 109/04/30 上午 09:57:22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15日、22日及23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15日、22日及23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240.pdf) | 公告109年4月15日、22日及23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109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及107年里長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10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2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9日 | 109/04/29 上午 10:16:40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違反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核發「退除給與差額」予支領退伍金及退休俸人員;並於軍人年金改革後,作成支領退伍金人員縱有就(再)任等情事時,仍不需停止渠等優惠存款待遇之函釋等情,核均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違反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核發「退除給與差額」予支領退伍金及退休俸人員;並於軍人年金改革後,作成支領退伍金人員縱有就(再)任等情事時,仍不需停止渠等優惠存款待遇之函釋等情,核均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2130110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違反民國107年6月21日修正公布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核發「退除給與差額」予支領退伍金及退休俸人員;並於軍人年金改革後,作成支領退伍金人員縱有就(再)任等情事時,仍不需停止渠等優惠存款待遇之函釋等情,核均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213011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4:29:12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21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21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0910.pdf) | 公告109年4月21日廢止107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09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2:14:09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1040.pdf) | 公告本院許可第10屆嘉義市東區過溝里里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該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09年5月2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104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2:13:54 |
公告 | 公告109年4月9日及15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09年4月9日及15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0918310690.pdf) | 公告109年4月9日及15日分別廢止105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各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109183106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下午 02:13:21 |
公告 | 公告糾正陳訴人所有坐落苗栗縣苗栗市社寮岡段3-132地號部分土地遭聖羅蘭建設有限公司越界建築,雖已聲請假處分,詎該公司仍違反停工禁令,苗栗縣政府亦未依規定強制拆除其擅自復工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反依內政部悖離事實之會議結論同意復工,且核發建物使用執照;另苗栗地政事務所於民國81年4月辦理上開土地分割,因訂正地籍圖筆誤,造成土地經界線錯置及面積誤植,引發紛爭等情,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陳訴人所有坐落苗栗縣苗栗市社寮岡段3-132地號部分土地遭聖羅蘭建設有限公司越界建築,雖已聲請假處分,詎該公司仍違反停工禁令,苗栗縣政府亦未依規定強制拆除其擅自復工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反依內政部悖離事實之會議結論同意復工,且核發建物使用執照;另苗栗地政事務所於民國81年4月辦理上開土地分割,因訂正地籍圖筆誤,造成土地經界線錯置及面積誤植,引發紛爭等情,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3510.pdf) | 公告糾正陳訴人所有坐落苗栗縣苗栗市社寮岡段3-132地號部分土地遭聖羅蘭建設有限公司越界建築,雖已聲請假處分,詎該公司仍違反停工禁令,苗栗縣政府亦未依規定強制拆除其擅自復工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反依內政部悖離事實之會議結論同意復工,且核發建物使用執照;另苗栗地政事務所於民國81年4月辦理上開土地分割,因訂正地籍圖筆誤,造成土地經界線錯置及面積誤植,引發紛爭等情,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35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7日 | 109/04/27 上午 11:56:14 |
公告 | 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民國(下同)103年購置車輛,作為「消防勤務車」,兼作首長座車使用,然依107年訂定「雲林縣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僅規定「救災指揮車」可兼局長專用車,是以該車之性質,顯未符合該要點規定,且車樣型式外觀,極易規避公眾監督,核有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民國(下同)103年購置車輛,作為「消防勤務車」,兼作首長座車使用,然依107年訂定「雲林縣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僅規定「救災指揮車」可兼局長專用車,是以該車之性質,顯未符合該要點規定,且車樣型式外觀,極易規避公眾監督,核有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919304440.pdf) | 公告糾正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民國(下同)103年購置車輛,作為「消防勤務車」,兼作首長座車使用,然依107年訂定「雲林縣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僅規定「救災指揮車」可兼局長專用車,是以該車之性質,顯未符合該要點規定,且車樣型式外觀,極易規避公眾監督,核有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9193044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下午 03:46:18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7年6月至100年2月間陸續核可原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其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判決敗訴確定,迄今已歷3年餘,仍未能積極處理或補正;又,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該古蹟,且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逕許可古蹟保存區內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均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7年6月至100年2月間陸續核可原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其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判決敗訴確定,迄今已歷3年餘,仍未能積極處理或補正;又,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該古蹟,且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逕許可古蹟保存區內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均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92430185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7年6月至100年2月間陸續核可原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案,其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判決敗訴確定,迄今已歷3年餘,仍未能積極處理或補正;又,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該古蹟,且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逕許可古蹟保存區內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均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9243018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下午 03:14:29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工業用碳酸鎂管理之函釋及該署證人到法庭之證詞,違反食安法立法宗旨及法規範目的,無視立法者修法明確防止工業級化工原料被混入食品添加所賦予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之責,且部分函釋有限縮解釋及行政怠惰之情形,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工業用碳酸鎂管理之函釋及該署證人到法庭之證詞,違反食安法立法宗旨及法規範目的,無視立法者修法明確防止工業級化工原料被混入食品添加所賦予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之責,且部分函釋有限縮解釋及行政怠惰之情形,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430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就工業用碳酸鎂管理之函釋及該署證人到法庭之證詞,違反食安法立法宗旨及法規範目的,無視立法者修法明確防止工業級化工原料被混入食品添加所賦予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之責,且部分函釋有限縮解釋及行政怠惰之情形,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430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上午 09:09:43 |
公告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對於苗栗市嘉福段0000地號等5筆土地,業經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迄今已逾50多年,多次通盤檢討,均未列入檢討,該縣苗栗市公所亦未辦理徵收開闢,殊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對於苗栗市嘉福段0000地號等5筆土地,業經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迄今已逾50多年,多次通盤檢討,均未列入檢討,該縣苗栗市公所亦未辦理徵收開闢,殊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0919304180.pdf)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對於苗栗市嘉福段0000地號等5筆土地,業經劃設為都市計畫道路用地迄今已逾50多年,多次通盤檢討,均未列入檢討,該縣苗栗市公所亦未辦理徵收開闢,殊有未當案。(附件下載:109193041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上午 09:07:57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據該部調查全國各縣市9237家「符合健保西醫診所」,設有無障礙通道者僅3298家,設有無障礙廁所者僅2488家,占全體比率,分別為35.7%及26.9%,?未思解決之道,顯有影響障礙者平等就醫權利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據該部調查全國各縣市9237家「符合健保西醫診所」,設有無障礙通道者僅3298家,設有無障礙廁所者僅2488家,占全體比率,分別為35.7%及26.9%,?未思解決之道,顯有影響障礙者平等就醫權利等違失案。(本文下載:1091930422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據該部調查全國各縣市9237家「符合健保西醫診所」,設有無障礙通道者僅3298家,設有無障礙廁所者僅2488家,占全體比率,分別為35.7%及26.9%,?未思解決之道,顯有影響障礙者平等就醫權利等違失案。(附件下載:109193042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4日 | 109/04/24 上午 09:05:39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0907306090.pdf) | 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090-1.pdf)公告監察委員劉德勳、江明蒼就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前主任委員陳誼誠於107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參加該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年終尾牙餐會,到場後,趁A女唱歌不及抗拒之際,違反A女意願,親吻A女臉頰,致A女深感遭受冒犯之性騷擾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規定,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機關首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已嚴重影響機關信譽,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090730609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9年04月23日 | 109/04/23 下午 04:5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