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與中國國民黨達成回饋協議,以捐地作為永建國小遷校用地為條件,將該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等,並出售予建設公司興建集合住宅,涉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又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該府卻以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增加黨產處理或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與中國國民黨達成回饋協議,以捐地作為永建國小遷校用地為條件,將該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等,並出售予建設公司興建集合住宅,涉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又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該府卻以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增加黨產處理或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案。(本文下載:1081931054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與中國國民黨達成回饋協議,以捐地作為永建國小遷校用地為條件,將該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住宅區」等,並出售予建設公司興建集合住宅,涉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又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該府卻以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增加黨產處理或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案。(附件下載:1081931054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6日 | 108/12/26 下午 04:47:44 |
公告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2307140.pdf) | 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7140-1.pdf)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7140-2.doc)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四廠料件管理系統紊亂,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該公司於民國81年未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成本效益,致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該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2307140-3.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6日 | 108/12/26 下午 04:15:32 |
公告 |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查緝員游文枝、游俊彥等2人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 |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查緝員游文枝、游俊彥等2人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本文下載:10807322060.pdf) | 監察委員仉桂美、王美玉就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查緝員游文枝、游俊彥等2人涉違法失職案,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不成立。(附件下載:10807322060-1.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5日 | 108/12/25 下午 02:55:01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事相關法規未授權下,逕行於民國92年訂定「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規避藥事法之管理;另該要點更允許醫院所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藥品,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逾越藥事法規定;又該署對於核醫放射性藥品之販賣、流通等運銷管理,係以前開作業要點優先適用於藥事法及其授權訂定之藥物製造優良規範,致地方衛生局查處時,難以認定違反藥事法,且長期漠視民眾用藥所生藥害之救濟權益等情,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事相關法規未授權下,逕行於民國92年訂定「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規避藥事法之管理;另該要點更允許醫院所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藥品,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逾越藥事法規定;又該署對於核醫放射性藥品之販賣、流通等運銷管理,係以前開作業要點優先適用於藥事法及其授權訂定之藥物製造優良規範,致地方衛生局查處時,難以認定違反藥事法,且長期漠視民眾用藥所生藥害之救濟權益等情,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1059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藥事相關法規未授權下,逕行於民國92年訂定「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規避藥事法之管理;另該要點更允許醫院所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藥品,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逾越藥事法規定;又該署對於核醫放射性藥品之販賣、流通等運銷管理,係以前開作業要點優先適用於藥事法及其授權訂定之藥物製造優良規範,致地方衛生局查處時,難以認定違反藥事法,且長期漠視民眾用藥所生藥害之救濟權益等情,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105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3日 | 108/12/23 上午 11:48:59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復對寄養家庭又未依相關指標進行複核,緊急安置期間亦未實地訪視 ,顯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失當案。 | 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復對寄養家庭又未依相關指標進行複核,緊急安置期間亦未實地訪視 ,顯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失當案。(本文下載:10819310490.pdf) | 公告糾正臺南市政府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復對寄養家庭又未依相關指標進行複核,緊急安置期間亦未實地訪視 ,顯未善盡監督之責,均有失當案。(附件下載:108193104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0日 | 108/12/20 上午 11:33:34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賴芳徵於民國103年4月29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出入口與數十群眾集會靜坐訴求反核四,被警方逮捕。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明知其右手受傷與賴芳徵無關,竟於案發當日下午即向媒體誣指賴芳徵傷害罪嫌,再提出虛假之受傷照片移送檢察官偵查,並於偵查審理筆錄具結虛偽證述賴芳徵傷害罪嫌,提出告訴,已涉有誣告罪、偽證罪、偽造證據等罪嫌。李權哲之下屬員警並於職務報告書及偵查審理筆錄附和其虛偽指述,詎中正第一分局未查,仍據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顯有栽贓賴芳徵,入人於罪之重大違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監督不周之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賴芳徵於民國103年4月29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出入口與數十群眾集會靜坐訴求反核四,被警方逮捕。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明知其右手受傷與賴芳徵無關,竟於案發當日下午即向媒體誣指賴芳徵傷害罪嫌,再提出虛假之受傷照片移送檢察官偵查,並於偵查審理筆錄具結虛偽證述賴芳徵傷害罪嫌,提出告訴,已涉有誣告罪、偽證罪、偽造證據等罪嫌。李權哲之下屬員警並於職務報告書及偵查審理筆錄附和其虛偽指述,詎中正第一分局未查,仍據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顯有栽贓賴芳徵,入人於罪之重大違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監督不周之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630518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處理賴芳徵於民國103年4月29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出入口與數十群眾集會靜坐訴求反核四,被警方逮捕。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明知其右手受傷與賴芳徵無關,竟於案發當日下午即向媒體誣指賴芳徵傷害罪嫌,再提出虛假之受傷照片移送檢察官偵查,並於偵查審理筆錄具結虛偽證述賴芳徵傷害罪嫌,提出告訴,已涉有誣告罪、偽證罪、偽造證據等罪嫌。李權哲之下屬員警並於職務報告書及偵查審理筆錄附和其虛偽指述,詎中正第一分局未查,仍據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顯有栽贓賴芳徵,入人於罪之重大違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監督不周之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63051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20日 | 108/12/20 上午 11:05:29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規劃及執行欠缺公益性,對於該校師生未具實質效益,且與BOT廠商議約時,於未符法令規定下,逕刪除或修改原招商公告契約,減輕BOT廠商履約責任,損及學校權益;另本案使用執照與實際用途不符,有違建築法規定,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規劃及執行欠缺公益性,對於該校師生未具實質效益,且與BOT廠商議約時,於未符法令規定下,逕刪除或修改原招商公告契約,減輕BOT廠商履約責任,損及學校權益;另本案使用執照與實際用途不符,有違建築法規定,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5170.pdf) | 公告糾正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規劃及執行欠缺公益性,對於該校師生未具實質效益,且與BOT廠商議約時,於未符法令規定下,逕刪除或修改原招商公告契約,減輕BOT廠商履約責任,損及學校權益;另本案使用執照與實際用途不符,有違建築法規定,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517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8日 | 108/12/18 下午 03:15:27 |
公告 | 公告糾正教育部未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施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致遭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來函要求改善及媒體大肆報導,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形象;又該部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之選手為教練,未依法妥處,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教育部未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施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致遭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來函要求改善及媒體大肆報導,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形象;又該部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之選手為教練,未依法妥處,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4305240.pdf) | 公告糾正教育部未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施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致遭世界反運動禁藥機構來函要求改善及媒體大肆報導,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形象;又該部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之選手為教練,未依法妥處,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43052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7日 | 108/12/17 下午 05:09:10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而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又疑似精神障礙者在司法偵辦審理期間,並未均經過精神鑑定,在監所收容後亦缺乏專職心理師精神鑑測評估並分類,無法立即分辨收容人的精神症狀,急性期才轉送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造成管理人員戒護及照顧之壓力。且監所精神醫療資源有限,多僅有藥物治療,對病情治療、復歸社會無積極功能。另對於不能自理生活確實符合拒絕收監之身心障礙者,亦未依法落實執行,以減輕監所負擔;此外,矯正機關對收容人具身心障礙者,未善盡查詢病史權責,進而予以詳細分類並提供合理調整,入監前之醫療病歷未有轉介機制,司法審查階段之精神鑑定資料亦未確實轉銜至監所,以致未能及時進行和緩處遇的評估,迄至病發始能發現收容人患精神疾病,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人權報告等相關規範意旨有悖,均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而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又疑似精神障礙者在司法偵辦審理期間,並未均經過精神鑑定,在監所收容後亦缺乏專職心理師精神鑑測評估並分類,無法立即分辨收容人的精神症狀,急性期才轉送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造成管理人員戒護及照顧之壓力。且監所精神醫療資源有限,多僅有藥物治療,對病情治療、復歸社會無積極功能。另對於不能自理生活確實符合拒絕收監之身心障礙者,亦未依法落實執行,以減輕監所負擔;此外,矯正機關對收容人具身心障礙者,未善盡查詢病史權責,進而予以詳細分類並提供合理調整,入監前之醫療病歷未有轉介機制,司法審查階段之精神鑑定資料亦未確實轉銜至監所,以致未能及時進行和緩處遇的評估,迄至病發始能發現收容人患精神疾病,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人權報告等相關規範意旨有悖,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6304890.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而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又疑似精神障礙者在司法偵辦審理期間,並未均經過精神鑑定,在監所收容後亦缺乏專職心理師精神鑑測評估並分類,無法立即分辨收容人的精神症狀,急性期才轉送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造成管理人員戒護及照顧之壓力。且監所精神醫療資源有限,多僅有藥物治療,對病情治療、復歸社會無積極功能。另對於不能自理生活確實符合拒絕收監之身心障礙者,亦未依法落實執行,以減輕監所負擔;此外,矯正機關對收容人具身心障礙者,未善盡查詢病史權責,進而予以詳細分類並提供合理調整,入監前之醫療病歷未有轉介機制,司法審查階段之精神鑑定資料亦未確實轉銜至監所,以致未能及時進行和緩處遇的評估,迄至病發始能發現收容人患精神疾病,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人權報告等相關規範意旨有悖,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63048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6日 | 108/12/16 上午 11:27:20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功能應納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驗證範圍,肇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又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卻未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且審查MMIS作業效率不彰,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功能應納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驗證範圍,肇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又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卻未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且審查MMIS作業效率不彰,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本文下載:10825303440-1.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成本管理資訊系統(CMIS)功能應納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MMIS)驗證範圍,肇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又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卻未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且審查MMIS作業效率不彰,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附件下載:10825303440-1-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3日 | 108/12/13 下午 12:48:12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6432車次普悠瑪號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該局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機關,致現場搶救無法迅即掌握重要關鍵資訊,更迄未規劃建置事故發生後自動連線通報系統,凸顯國內軌道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設備與演練不足,洵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6432車次普悠瑪號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該局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機關,致現場搶救無法迅即掌握重要關鍵資訊,更迄未規劃建置事故發生後自動連線通報系統,凸顯國內軌道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設備與演練不足,洵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25303420-1.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6432車次普悠瑪號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該局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機關,致現場搶救無法迅即掌握重要關鍵資訊,更迄未規劃建置事故發生後自動連線通報系統,凸顯國內軌道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設備與演練不足,洵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25303420-1-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3日 | 108/12/13 下午 12:47:04 |
公告 | 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 | 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本文下載:10807321680.pdf) | 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680-1.pdf)沈大祥、張志勇、羅博雄等3人於任職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宜蘭機動查緝隊期間,及江承宏於任職該局臺北機動查緝隊期間,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有罪,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予以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680-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13日 | 108/12/13 上午 10:57:44 |
公告 | 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 | 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21300.pdf) | 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300-1.pdf)屏東縣新埤鄉鄉長林志成於任職期間,假借其權力,同意屏東縣新埤鄉公所行政室代理主任黃素慧,將公務門號及手機提供黃員不知情之家人,聯繫私人事務使用,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6條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30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06日 | 108/12/06 上午 10:52:56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對外籍移工之非本國籍子女身分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另內政部移民署雖研訂對外籍移工子女之身分問題之處理機制,惟該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又勞動部對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惟該法及喘息服務多所限制,致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造成本國雇主及受照顧者、外籍移工之權益受損等情,洵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對外籍移工之非本國籍子女身分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另內政部移民署雖研訂對外籍移工子女之身分問題之處理機制,惟該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又勞動部對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惟該法及喘息服務多所限制,致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造成本國雇主及受照顧者、外籍移工之權益受損等情,洵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081930904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對外籍移工之非本國籍子女身分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另內政部移民署雖研訂對外籍移工子女之身分問題之處理機制,惟該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又勞動部對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惟該法及喘息服務多所限制,致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造成本國雇主及受照顧者、外籍移工之權益受損等情,洵有未當案。(附件下載:1081930904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04日 | 108/12/04 下午 04:37:41 |
公告 | 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 | 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本文下載:10807321130.pdf) | 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130-1.pdf)被彈劾人陳慶安任職臺北市政府參議期間,酒後駕車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改制為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確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附件下載:10807321130-2.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2月04日 | 108/12/04 下午 02:58:39 |
公告 | 公告糾正有關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其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衛生福利部現行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均核有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有關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其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衛生福利部現行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均核有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819309710.pdf) | 公告糾正有關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其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衛生福利部現行委託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均核有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81930971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下午 04:48:40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民國(下同)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投票計票作業,於22時以後始完成367個投票所登錄,嚴重違反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之「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中心對於無「待確認情形」之票所,無正當理由卻登錄耗時逾2小時以上者計93個等多項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民國(下同)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投票計票作業,於22時以後始完成367個投票所登錄,嚴重違反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之「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中心對於無「待確認情形」之票所,無正當理由卻登錄耗時逾2小時以上者計93個等多項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81930974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民國(下同)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投票計票作業,於22時以後始完成367個投票所登錄,嚴重違反中央選舉委員會訂頒之「107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中心對於無「待確認情形」之票所,無正當理由卻登錄耗時逾2小時以上者計93個等多項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8193097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下午 04:41:42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並於5月1日施行,卻未依法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另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法通知涉及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地主,核均有違失。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並於5月1日施行,卻未依法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另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法通知涉及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地主,核均有違失。(本文下載:1081930893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於民國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並於5月1日施行,卻未依法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另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法通知涉及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地主,核均有違失。(附件下載:1081930893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上午 09:16:59 |
公告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民國(下同)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等情,確有疏失案。(108內正37)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民國(下同)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等情,確有疏失案。(108內正37)(本文下載:10819308690.pdf) | 公告糾正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民國(下同)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等情,確有疏失案。(108內正37)(附件下載:108193086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上午 09:09:07 |
公告 | 公告糾正基隆市衛生局對於龍發堂堂眾陳○○回歸該市之接返及照護安置過程,核有重大違誤案。 | 公告糾正基隆市衛生局對於龍發堂堂眾陳○○回歸該市之接返及照護安置過程,核有重大違誤案。(本文下載:10819309680.pdf) | 公告糾正基隆市衛生局對於龍發堂堂眾陳○○回歸該市之接返及照護安置過程,核有重大違誤案。(附件下載:1081930968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8年11月26日 | 108/11/26 上午 08:5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