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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約聘專員(預估缺)1名。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約聘專員(預估缺)1名。(本文下載:10516301230.pdf)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約聘專員(預估缺)1名。(附件下載:10516301230-1.doc)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約聘專員(預估缺)1名。(附件下載:1051630123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2月15日105/02/15 下午 03:07:40
公告公告糾正臺東縣政府未能體察占該縣土地面積近94%之山坡地兼具自然資源價值及可能是天然災害根源之特性,竟漠視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嚴重之實情,怠於行使山坡地水土保持核准案件之檢查職權,且未能有效查報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查報後之現場會勘查證及裁罰亦多所延宕,復又未落實水土保持法第23條及第33條所定之按次分別處罰等取締手段,致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未獲有效遏止;另該縣延平鄉公所對於坐落該鄉康源段469及789地號等顯自該所目視可及之大面積山坡地違規使用行為,竟視若無睹而未依法查報,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東縣政府未能體察占該縣土地面積近94%之山坡地兼具自然資源價值及可能是天然災害根源之特性,竟漠視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嚴重之實情,怠於行使山坡地水土保持核准案件之檢查職權,且未能有效查報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查報後之現場會勘查證及裁罰亦多所延宕,復又未落實水土保持法第23條及第33條所定之按次分別處罰等取締手段,致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未獲有效遏止;另該縣延平鄉公所對於坐落該鄉康源段469及789地號等顯自該所目視可及之大面積山坡地違規使用行為,竟視若無睹而未依法查報,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22300960.pdf)公告糾正臺東縣政府未能體察占該縣土地面積近94%之山坡地兼具自然資源價值及可能是天然災害根源之特性,竟漠視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嚴重之實情,怠於行使山坡地水土保持核准案件之檢查職權,且未能有效查報山坡地違規使用案件,查報後之現場會勘查證及裁罰亦多所延宕,復又未落實水土保持法第23條及第33條所定之按次分別處罰等取締手段,致該縣山坡地違規使用未獲有效遏止;另該縣延平鄉公所對於坐落該鄉康源段469及789地號等顯自該所目視可及之大面積山坡地違規使用行為,竟視若無睹而未依法查報,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2230096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2月15日105/02/15 下午 03:01:38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對於國內「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政策」自90年代推動迄今,已逾10多年,卻迄未健全統一調度分配、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肇使國內多個縣市自104年初起,相繼陷入垃圾無法正常處理致生民怨窘境,部分縣市焚化廠反因垃圾量不足而頻繁停爐;甚且,該等垃圾無法正常處理之縣市「垃圾妥善處理率」,竟仍大部分呈現100%,顯與事實難以契合。又,臺中市政府除與彰化縣政府轄內焚化廠違規超收處理事業廢棄物,背離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所載內容外,復將所收受之南投縣垃圾率由約定每日150公噸調降至60公噸,已違背雙方簽訂之行政契約及區域合作政策,均顯有欠當案。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對於國內「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政策」自90年代推動迄今,已逾10多年,卻迄未健全統一調度分配、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肇使國內多個縣市自104年初起,相繼陷入垃圾無法正常處理致生民怨窘境,部分縣市焚化廠反因垃圾量不足而頻繁停爐;甚且,該等垃圾無法正常處理之縣市「垃圾妥善處理率」,竟仍大部分呈現100%,顯與事實難以契合。又,臺中市政府除與彰化縣政府轄內焚化廠違規超收處理事業廢棄物,背離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所載內容外,復將所收受之南投縣垃圾率由約定每日150公噸調降至60公噸,已違背雙方簽訂之行政契約及區域合作政策,均顯有欠當案。(本文下載:10522300920.pdf)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對於國內「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政策」自90年代推動迄今,已逾10多年,卻迄未健全統一調度分配、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肇使國內多個縣市自104年初起,相繼陷入垃圾無法正常處理致生民怨窘境,部分縣市焚化廠反因垃圾量不足而頻繁停爐;甚且,該等垃圾無法正常處理之縣市「垃圾妥善處理率」,竟仍大部分呈現100%,顯與事實難以契合。又,臺中市政府除與彰化縣政府轄內焚化廠違規超收處理事業廢棄物,背離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所載內容外,復將所收受之南投縣垃圾率由約定每日150公噸調降至60公噸,已違背雙方簽訂之行政契約及區域合作政策,均顯有欠當案。(附件下載:1052230092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2月15日105/02/15 下午 01:35:58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未積極督導管考地方政府,加強稽查及取締農舍及其農業用地違規使用,致全國農舍及其農業用地大量違規使用,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環境及妨礙農村發展;且自本院99年糾正以來,迄未改善農地興建農舍相關統計資料缺漏不全之問題;對於開發商以買地送屋(資材室)方式辦理銷售,以及不動產專業人士涉有未盡執行業務之義務與責任,未確實查明檢討改進,並依相關規定處置;亦未協調相關權責主管機關,建立一套完整的裁處作業程序並統一作法,以落實相關法令規定意旨,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未積極督導管考地方政府,加強稽查及取締農舍及其農業用地違規使用,致全國農舍及其農業用地大量違規使用,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環境及妨礙農村發展;且自本院99年糾正以來,迄未改善農地興建農舍相關統計資料缺漏不全之問題;對於開發商以買地送屋(資材室)方式辦理銷售,以及不動產專業人士涉有未盡執行業務之義務與責任,未確實查明檢討改進,並依相關規定處置;亦未協調相關權責主管機關,建立一套完整的裁處作業程序並統一作法,以落實相關法令規定意旨,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22300760.pdf)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內政部未積極督導管考地方政府,加強稽查及取締農舍及其農業用地違規使用,致全國農舍及其農業用地大量違規使用,嚴重破壞農業生產環境及妨礙農村發展;且自本院99年糾正以來,迄未改善農地興建農舍相關統計資料缺漏不全之問題;對於開發商以買地送屋(資材室)方式辦理銷售,以及不動產專業人士涉有未盡執行業務之義務與責任,未確實查明檢討改進,並依相關規定處置;亦未協調相關權責主管機關,建立一套完整的裁處作業程序並統一作法,以落實相關法令規定意旨,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2230076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2月15日105/02/15 下午 01:35:36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93年及94年間已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分別給予「市政府轉運站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營運案」及「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開發案」之得標廠商於營運期間土地租金優惠,並於設定地上權契約明文約定,然該府又於94年及96年間依據「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准予該等得標廠商於取得使用執照後之前3年土地租金減半優惠,核與上開租金優惠辦法第3條有關土地優惠租金不得重複適用之規定有違,且肇致該府減損租金收入;又該府既於事後之102年間已認知並對外明示該等錯誤,卻於本院調查時,仍堅持上開案件原認知錯誤之主張,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93年及94年間已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分別給予「市政府轉運站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營運案」及「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開發案」之得標廠商於營運期間土地租金優惠,並於設定地上權契約明文約定,然該府又於94年及96年間依據「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准予該等得標廠商於取得使用執照後之前3年土地租金減半優惠,核與上開租金優惠辦法第3條有關土地優惠租金不得重複適用之規定有違,且肇致該府減損租金收入;又該府既於事後之102年間已認知並對外明示該等錯誤,卻於本院調查時,仍堅持上開案件原認知錯誤之主張,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22300590.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於民國93年及94年間已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分別給予「市政府轉運站獎勵民間投資興建營運案」及「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開發案」之得標廠商於營運期間土地租金優惠,並於設定地上權契約明文約定,然該府又於94年及96年間依據「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自治條例」准予該等得標廠商於取得使用執照後之前3年土地租金減半優惠,核與上開租金優惠辦法第3條有關土地優惠租金不得重複適用之規定有違,且肇致該府減損租金收入;又該府既於事後之102年間已認知並對外明示該等錯誤,卻於本院調查時,仍堅持上開案件原認知錯誤之主張,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2230059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2月05日105/02/05 下午 04:29:13
公告公告糾正國家發展委員會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管理機關,該基金透過信託專戶投資創投事業、中小企業與文化創意產業,截至民國(下同)104年6月底國內外累計總投資額為新臺幣(下同)218.26億元,其中屬「所營事業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之投資額,合計為12.53億元。除有法令特別規定外,應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管理之。惟國家發展委員會卻排除該要點之適用,致使該基金信託投資民營事業發生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等情形時,既未依上開要點規定詳加評估檢討並報由行政院核處,亦未在該基金所訂之投資規範中設立有效控管機制;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於90年至102年間已陸續參與國光生物科技公司等5家公司之原始投資或現金增資,並派有8位股權代表管理各該轉投資事業,竟於97年至102年間,任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任5家管理顧問公司再投資上開5家公司共2億2,218萬餘元,並由各該管理顧問公司管理,致使該基金須支付管理顧問公司管理費用每年444萬餘元,均核有違失乙案。公告糾正國家發展委員會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管理機關,該基金透過信託專戶投資創投事業、中小企業與文化創意產業,截至民國(下同)104年6月底國內外累計總投資額為新臺幣(下同)218.26億元,其中屬「所營事業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之投資額,合計為12.53億元。除有法令特別規定外,應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管理之。惟國家發展委員會卻排除該要點之適用,致使該基金信託投資民營事業發生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等情形時,既未依上開要點規定詳加評估檢討並報由行政院核處,亦未在該基金所訂之投資規範中設立有效控管機制;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於90年至102年間已陸續參與國光生物科技公司等5家公司之原始投資或現金增資,並派有8位股權代表管理各該轉投資事業,竟於97年至102年間,任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任5家管理顧問公司再投資上開5家公司共2億2,218萬餘元,並由各該管理顧問公司管理,致使該基金須支付管理顧問公司管理費用每年444萬餘元,均核有違失乙案。(本文下載:10522301130.pdf)公告糾正國家發展委員會為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管理機關,該基金透過信託專戶投資創投事業、中小企業與文化創意產業,截至民國(下同)104年6月底國內外累計總投資額為新臺幣(下同)218.26億元,其中屬「所營事業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之投資額,合計為12.53億元。除有法令特別規定外,應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參加民營事業投資管理要點」管理之。惟國家發展委員會卻排除該要點之適用,致使該基金信託投資民營事業發生目標無法達成或連續3年虧損情況無法改善等情形時,既未依上開要點規定詳加評估檢討並報由行政院核處,亦未在該基金所訂之投資規範中設立有效控管機制;又,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於90年至102年間已陸續參與國光生物科技公司等5家公司之原始投資或現金增資,並派有8位股權代表管理各該轉投資事業,竟於97年至102年間,任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任5家管理顧問公司再投資上開5家公司共2億2,218萬餘元,並由各該管理顧問公司管理,致使該基金須支付管理顧問公司管理費用每年444萬餘元,均核有違失乙案。(附件下載:1052230113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2月05日105/02/05 下午 03:58:01
公告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本文下載:10516300890.pdf)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附件下載:10516300890-1.doc)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附件下載:1051630089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30日105/01/30 下午 04:04:37
公告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本文下載:10516300890.pdf)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附件下載:10516300890-1.doc)甄選本院監察調查處法制職系調查員1名。(附件下載:1051630089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30日105/01/30 下午 04:02:45
公告再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再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本文下載:10516300410.pdf)再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附件下載:10516300410-1.doc)再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附件下載:1051630041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8日105/01/18 下午 04:49:03
公告公告糾正國立臺南啟智學校對於高職部導師黃俊傑不當管教蔡生事件,未調查即草率以意外事件處理,並未為社政通報等;對於國中部導師趙信雄不當管教秦生事件,未依法於法定期間內為社政通報,且調查程序及調查報告內容均有嚴重瑕疵;另秦生家長陳述秦生數次被趙師違法體罰致其長期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事實,該校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未向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訪談及調取資料,亦未向成大醫院等醫療機構調取資料,致未能深入調查。又對於幼兒部導師陳惠芬違法體罰王生成傷且未送醫事件,未依法於24小時內為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均有違失案。(105教正1)公告糾正國立臺南啟智學校對於高職部導師黃俊傑不當管教蔡生事件,未調查即草率以意外事件處理,並未為社政通報等;對於國中部導師趙信雄不當管教秦生事件,未依法於法定期間內為社政通報,且調查程序及調查報告內容均有嚴重瑕疵;另秦生家長陳述秦生數次被趙師違法體罰致其長期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事實,該校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未向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訪談及調取資料,亦未向成大醫院等醫療機構調取資料,致未能深入調查。又對於幼兒部導師陳惠芬違法體罰王生成傷且未送醫事件,未依法於24小時內為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均有違失案。(105教正1)(本文下載:10524300230.pdf)公告糾正國立臺南啟智學校對於高職部導師黃俊傑不當管教蔡生事件,未調查即草率以意外事件處理,並未為社政通報等;對於國中部導師趙信雄不當管教秦生事件,未依法於法定期間內為社政通報,且調查程序及調查報告內容均有嚴重瑕疵;另秦生家長陳述秦生數次被趙師違法體罰致其長期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事實,該校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未向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請求協助訪談及調取資料,亦未向成大醫院等醫療機構調取資料,致未能深入調查。又對於幼兒部導師陳惠芬違法體罰王生成傷且未送醫事件,未依法於24小時內為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均有違失案。(105教正1)(附件下載:1052430023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5日105/01/15 下午 04:08:59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林偉孝,於103年12月1日遭鐵鍊綑綁於走道數小時後暴斃事件,經核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法務部矯正署,存有諸多嚴重違失,致受刑人林偉孝發生死亡結果,均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林偉孝,於103年12月1日遭鐵鍊綑綁於走道數小時後暴斃事件,經核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法務部矯正署,存有諸多嚴重違失,致受刑人林偉孝發生死亡結果,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526300170.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受刑人林偉孝,於103年12月1日遭鐵鍊綑綁於走道數小時後暴斃事件,經核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法務部矯正署,存有諸多嚴重違失,致受刑人林偉孝發生死亡結果,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52630017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4日105/01/14 下午 02:59:11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何姓父親一家三代為照顧腦性麻痺兒子,因心力交瘁,造成父親不堪負荷而掐死其子,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對案家服務過程中,存有諸多違失;另高雄市1名黃姓男子不堪長期照顧失智父親,而將其父封嘴窒息致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於通報處理過程,涉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何姓父親一家三代為照顧腦性麻痺兒子,因心力交瘁,造成父親不堪負荷而掐死其子,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對案家服務過程中,存有諸多違失;另高雄市1名黃姓男子不堪長期照顧失智父親,而將其父封嘴窒息致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於通報處理過程,涉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19300780.pdf)公告糾正臺北市何姓父親一家三代為照顧腦性麻痺兒子,因心力交瘁,造成父親不堪負荷而掐死其子,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對案家服務過程中,存有諸多違失;另高雄市1名黃姓男子不堪長期照顧失智父親,而將其父封嘴窒息致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於通報處理過程,涉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1930078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3日105/01/13 上午 10:18:47
公告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官員明知建商於高層建築物未施作消防設備,仍核發使用執照;另該處2位副處長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致斲喪政府廉能政治形象,均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官員明知建商於高層建築物未施作消防設備,仍核發使用執照;另該處2位副處長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致斲喪政府廉能政治形象,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19300620.pdf)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官員明知建商於高層建築物未施作消防設備,仍核發使用執照;另該處2位副處長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致斲喪政府廉能政治形象,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1930062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2日105/01/12 上午 11:15:14
公告公告糾正澎湖縣政府對所屬警察局警員任光國、湖西鄉公所圖書館管理員洪瑞男、湖西鄉公所村幹事許宗瓦等人,於任職期間違法登記為商號負責人等違失行為,未立即依法先予停職及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等情案。(105內正2)公告糾正澎湖縣政府對所屬警察局警員任光國、湖西鄉公所圖書館管理員洪瑞男、湖西鄉公所村幹事許宗瓦等人,於任職期間違法登記為商號負責人等違失行為,未立即依法先予停職及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等情案。(105內正2)(本文下載:10519300380.pdf)公告糾正澎湖縣政府對所屬警察局警員任光國、湖西鄉公所圖書館管理員洪瑞男、湖西鄉公所村幹事許宗瓦等人,於任職期間違法登記為商號負責人等違失行為,未立即依法先予停職及逕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等情案。(105內正2)(附件下載:1051930038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1日105/01/11 下午 03:49:32
公告公告糾正新竹縣新埔鎮公所於101年度無法定預算據以執行下,逕行處分公有土地,未遵守財政紀律,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新竹縣新埔鎮公所於101年度無法定預算據以執行下,逕行處分公有土地,未遵守財政紀律,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19300210.pdf)公告糾正新竹縣新埔鎮公所於101年度無法定預算據以執行下,逕行處分公有土地,未遵守財政紀律,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1930021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1日105/01/11 下午 02:53:30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受理京華城公司99年間申請細部計畫變更案,迄今已逾5年仍未有具體審查結果,且就原基地容積率認定,存有重大疑義,嚴重損及民眾權益,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受理京華城公司99年間申請細部計畫變更案,迄今已逾5年仍未有具體審查結果,且就原基地容積率認定,存有重大疑義,嚴重損及民眾權益,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19300240.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受理京華城公司99年間申請細部計畫變更案,迄今已逾5年仍未有具體審查結果,且就原基地容積率認定,存有重大疑義,嚴重損及民眾權益,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19300240-1.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11日105/01/11 下午 02:52:07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桃園市政府自民國90年9月1日至102年底,雖稽查宇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2百次,卻未發現該公司焚化廠旁之空地長期堆置大量有害事業廢棄物,及焚化爐煙道出口高度不足等明顯重大違法情事;又該府對該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均依法定之最低額裁罰;98年7月間該廠毗鄰之滲眉埤池魚大量死亡,未深入追查原因;103年7月發現滲眉埤底泥受重金屬污染後,未及時公布檢測結果,環保執法應有之監控、稽查、資訊掌握能力均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桃園市政府自民國90年9月1日至102年底,雖稽查宇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2百次,卻未發現該公司焚化廠旁之空地長期堆置大量有害事業廢棄物,及焚化爐煙道出口高度不足等明顯重大違法情事;又該府對該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均依法定之最低額裁罰;98年7月間該廠毗鄰之滲眉埤池魚大量死亡,未深入追查原因;103年7月發現滲眉埤底泥受重金屬污染後,未及時公布檢測結果,環保執法應有之監控、稽查、資訊掌握能力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522300370.pdf)公告糾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桃園市政府自民國90年9月1日至102年底,雖稽查宇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逾2百次,卻未發現該公司焚化廠旁之空地長期堆置大量有害事業廢棄物,及焚化爐煙道出口高度不足等明顯重大違法情事;又該府對該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為,均依法定之最低額裁罰;98年7月間該廠毗鄰之滲眉埤池魚大量死亡,未深入追查原因;103年7月發現滲眉埤底泥受重金屬污染後,未及時公布檢測結果,環保執法應有之監控、稽查、資訊掌握能力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52230037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07日105/01/07 下午 02:07:49
公告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對寶山鄉農會103年2月28日在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環湖道路首辦之「橘子路跑」活動,雖認為非屬該水庫環評報告書結論之「應有限制之遊憩活動」,且無影響水庫水質之虞,卻未積極釐清相關疑義,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5月26日函示意見要求申請單位勿於該水庫集水區辦理路跑活動,引發質疑聲浪;迄本院詢問會議後,始由經濟部水利署出面邀集各該單位會商解決相關爭議,實有未當。再者,該局明知經濟部已於97年間公告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蓄水範圍內不受理申請任何使用行為,卻未落實管理,致使該路跑活動行經屬於水庫蓄水範圍之壩頂道路約345公尺,對該水庫之水質穩定性與可靠性造成不利影響,違失情節明確案。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對寶山鄉農會103年2月28日在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環湖道路首辦之「橘子路跑」活動,雖認為非屬該水庫環評報告書結論之「應有限制之遊憩活動」,且無影響水庫水質之虞,卻未積極釐清相關疑義,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5月26日函示意見要求申請單位勿於該水庫集水區辦理路跑活動,引發質疑聲浪;迄本院詢問會議後,始由經濟部水利署出面邀集各該單位會商解決相關爭議,實有未當。再者,該局明知經濟部已於97年間公告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蓄水範圍內不受理申請任何使用行為,卻未落實管理,致使該路跑活動行經屬於水庫蓄水範圍之壩頂道路約345公尺,對該水庫之水質穩定性與可靠性造成不利影響,違失情節明確案。(本文下載:10522300190.pdf)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對寶山鄉農會103年2月28日在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環湖道路首辦之「橘子路跑」活動,雖認為非屬該水庫環評報告書結論之「應有限制之遊憩活動」,且無影響水庫水質之虞,卻未積極釐清相關疑義,逕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5月26日函示意見要求申請單位勿於該水庫集水區辦理路跑活動,引發質疑聲浪;迄本院詢問會議後,始由經濟部水利署出面邀集各該單位會商解決相關爭議,實有未當。再者,該局明知經濟部已於97年間公告新竹縣寶山第二水庫蓄水範圍內不受理申請任何使用行為,卻未落實管理,致使該路跑活動行經屬於水庫蓄水範圍之壩頂道路約345公尺,對該水庫之水質穩定性與可靠性造成不利影響,違失情節明確案。(附件下載:1052230019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07日105/01/07 下午 01:34:49
公告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及第六河川局於區域防洪指揮中心興建執行過程,未依預算法第52條及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之附帶決議執行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擅自擴增樓地板面積及一般行政辦公空間,逾越水利署規定標準及經濟部核定執行計畫書之興建規模,不當運用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及第六河川局於區域防洪指揮中心興建執行過程,未依預算法第52條及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之附帶決議執行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擅自擴增樓地板面積及一般行政辦公空間,逾越水利署規定標準及經濟部核定執行計畫書之興建規模,不當運用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522300140.pdf)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及第六河川局於區域防洪指揮中心興建執行過程,未依預算法第52條及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之附帶決議執行規劃設計及工程發包,擅自擴增樓地板面積及一般行政辦公空間,逾越水利署規定標準及經濟部核定執行計畫書之興建規模,不當運用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特別預算,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522300140-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07日105/01/07 下午 01:33:41
公告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本文下載:10416310630.pdf)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附件下載:10416310630-1.doc)延長甄選本院綜合規劃室約聘專員1名之報名期間。(附件下載:10416310630-2.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05年01月04日105/01/04 下午 04:5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