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草率核定「造橋鄉造橋村長安新村環境改善工程」補助計畫,未詳予審酌當地社區需求,亦未審核簡易水土保持計畫之妥適性,導致土地所有權人藉機擅自違規整地開挖,造成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局亦未善盡監督職責;又苗栗縣造橋鄉公所代辦執行該工程補助計畫,未周知附近居民參與,且規劃設計之工程項目並非全為防減災設施及環境改善,停工又試圖復工,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草率核定「造橋鄉造橋村長安新村環境改善工程」補助計畫,未詳予審酌當地社區需求,亦未審核簡易水土保持計畫之妥適性,導致土地所有權人藉機擅自違規整地開挖,造成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局亦未善盡監督職責;又苗栗縣造橋鄉公所代辦執行該工程補助計畫,未周知附近居民參與,且規劃設計之工程項目並非全為防減災設施及環境改善,停工又試圖復工,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42230615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臺中分局草率核定「造橋鄉造橋村長安新村環境改善工程」補助計畫,未詳予審酌當地社區需求,亦未審核簡易水土保持計畫之妥適性,導致土地所有權人藉機擅自違規整地開挖,造成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局亦未善盡監督職責;又苗栗縣造橋鄉公所代辦執行該工程補助計畫,未周知附近居民參與,且規劃設計之工程項目並非全為防減災設施及環境改善,停工又試圖復工,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42230615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1月06日 | 104/11/06 上午 10:39:51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桃園酒廠等10機構辦理「棧板卸瓶機設備遷移」等64案採購作業,決標總金額達新臺幣2億6,135萬餘元,然於各採購作業階段,竟分別有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筆跡雷同、電話或傳真號碼或統一編號相同、實際履約者與得標者非同一廠商等不同投標廠商間重大異常關聯情形,以及標案尚未決標或上網公告已洽特定廠商出貨完成、訂定限制競爭或與標案內容無關聯之投標廠商資格、廠商出貨月報表載有佣金款項、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金額及履約保證金差額未符規定仍予審查合格等辦理採購過程涉重大異常情事或錯誤行為態樣。該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卻對上開異常或違法情事默許放任,視若無睹,未依法查明究責,且部分屬顯易察覺之情事,詎未即時妥適處理,影響採購公平,違失情節重大案。 | 公告糾正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桃園酒廠等10機構辦理「棧板卸瓶機設備遷移」等64案採購作業,決標總金額達新臺幣2億6,135萬餘元,然於各採購作業階段,竟分別有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筆跡雷同、電話或傳真號碼或統一編號相同、實際履約者與得標者非同一廠商等不同投標廠商間重大異常關聯情形,以及標案尚未決標或上網公告已洽特定廠商出貨完成、訂定限制競爭或與標案內容無關聯之投標廠商資格、廠商出貨月報表載有佣金款項、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金額及履約保證金差額未符規定仍予審查合格等辦理採購過程涉重大異常情事或錯誤行為態樣。該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卻對上開異常或違法情事默許放任,視若無睹,未依法查明究責,且部分屬顯易察覺之情事,詎未即時妥適處理,影響採購公平,違失情節重大案。(本文下載:10422306520.pdf) | 公告糾正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桃園酒廠等10機構辦理「棧板卸瓶機設備遷移」等64案採購作業,決標總金額達新臺幣2億6,135萬餘元,然於各採購作業階段,竟分別有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筆跡雷同、電話或傳真號碼或統一編號相同、實際履約者與得標者非同一廠商等不同投標廠商間重大異常關聯情形,以及標案尚未決標或上網公告已洽特定廠商出貨完成、訂定限制競爭或與標案內容無關聯之投標廠商資格、廠商出貨月報表載有佣金款項、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金額及履約保證金差額未符規定仍予審查合格等辦理採購過程涉重大異常情事或錯誤行為態樣。該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卻對上開異常或違法情事默許放任,視若無睹,未依法查明究責,且部分屬顯易察覺之情事,詎未即時妥適處理,影響採購公平,違失情節重大案。(附件下載:10422306520-1.docx)公告糾正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桃園酒廠等10機構辦理「棧板卸瓶機設備遷移」等64案採購作業,決標總金額達新臺幣2億6,135萬餘元,然於各採購作業階段,竟分別有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筆跡雷同、電話或傳真號碼或統一編號相同、實際履約者與得標者非同一廠商等不同投標廠商間重大異常關聯情形,以及標案尚未決標或上網公告已洽特定廠商出貨完成、訂定限制競爭或與標案內容無關聯之投標廠商資格、廠商出貨月報表載有佣金款項、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金額及履約保證金差額未符規定仍予審查合格等辦理採購過程涉重大異常情事或錯誤行為態樣。該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卻對上開異常或違法情事默許放任,視若無睹,未依法查明究責,且部分屬顯易察覺之情事,詎未即時妥適處理,影響採購公平,違失情節重大案。(附件下載:10422306520-2.docx)公告糾正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桃園酒廠等10機構辦理「棧板卸瓶機設備遷移」等64案採購作業,決標總金額達新臺幣2億6,135萬餘元,然於各採購作業階段,竟分別有不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筆跡雷同、電話或傳真號碼或統一編號相同、實際履約者與得標者非同一廠商等不同投標廠商間重大異常關聯情形,以及標案尚未決標或上網公告已洽特定廠商出貨完成、訂定限制競爭或與標案內容無關聯之投標廠商資格、廠商出貨月報表載有佣金款項、得標廠商繳交押標金金額及履約保證金差額未符規定仍予審查合格等辦理採購過程涉重大異常情事或錯誤行為態樣。該公司及所屬分支機構卻對上開異常或違法情事默許放任,視若無睹,未依法查明究責,且部分屬顯易察覺之情事,詎未即時妥適處理,影響採購公平,違失情節重大案。(附件下載:10422306520-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1月06日 | 104/11/06 上午 10:39:19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未督導所屬一、二審檢察長確實層報及管考應防範被告逃匿之特定重大刑事案件;放任各檢察機關未經檢察總長審核,逕依院檢聯繫通報機制,濫行啟動防逃機制;吳健保案之二審檢察官未確實交接法庭活動所得及訴訟資料,致判決確定後逾3周始啟動監控機制,受刑人吳健保早已逃匿無蹤;基隆地檢署未邀集轄內司法警察機關召開監控會議,致受刑人廖秀雄得以藉機潛逃出境,均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未督導所屬一、二審檢察長確實層報及管考應防範被告逃匿之特定重大刑事案件;放任各檢察機關未經檢察總長審核,逕依院檢聯繫通報機制,濫行啟動防逃機制;吳健保案之二審檢察官未確實交接法庭活動所得及訴訟資料,致判決確定後逾3周始啟動監控機制,受刑人吳健保早已逃匿無蹤;基隆地檢署未邀集轄內司法警察機關召開監控會議,致受刑人廖秀雄得以藉機潛逃出境,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0426302970.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未督導所屬一、二審檢察長確實層報及管考應防範被告逃匿之特定重大刑事案件;放任各檢察機關未經檢察總長審核,逕依院檢聯繫通報機制,濫行啟動防逃機制;吳健保案之二審檢察官未確實交接法庭活動所得及訴訟資料,致判決確定後逾3周始啟動監控機制,受刑人吳健保早已逃匿無蹤;基隆地檢署未邀集轄內司法警察機關召開監控會議,致受刑人廖秀雄得以藉機潛逃出境,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1042630297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0月19日 | 104/10/19 下午 04:42:59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木柵線木柵站土地聯合開發投資案,權益分配未扣除捷運轉乘停車設施興建成本,致高估投資人建物貢獻總成本,損及市府權益共計3,669萬3,404元;且未訴請給付短配權益之資產增值損失及其法定遲延利息,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木柵線木柵站土地聯合開發投資案,權益分配未扣除捷運轉乘停車設施興建成本,致高估投資人建物貢獻總成本,損及市府權益共計3,669萬3,404元;且未訴請給付短配權益之資產增值損失及其法定遲延利息,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425302470.pdf) |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木柵線木柵站土地聯合開發投資案,權益分配未扣除捷運轉乘停車設施興建成本,致高估投資人建物貢獻總成本,損及市府權益共計3,669萬3,404元;且未訴請給付短配權益之資產增值損失及其法定遲延利息,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42530247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0月15日 | 104/10/15 上午 11:15:41 |
公告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未積極主動究明「永豐」生理食鹽水注射液染菌根本緣由;又輕忽PIC/S GMP製藥廠嚴重違規案例矯正措施之複查工作,容任攸關藥物品質安全管控之造假與陳述不實行為;且未依允諾將監製藥師依法移送懲戒等情,經核均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未積極主動究明「永豐」生理食鹽水注射液染菌根本緣由;又輕忽PIC/S GMP製藥廠嚴重違規案例矯正措施之複查工作,容任攸關藥物品質安全管控之造假與陳述不實行為;且未依允諾將監製藥師依法移送懲戒等情,經核均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419307520.pdf) |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未積極主動究明「永豐」生理食鹽水注射液染菌根本緣由;又輕忽PIC/S GMP製藥廠嚴重違規案例矯正措施之複查工作,容任攸關藥物品質安全管控之造假與陳述不實行為;且未依允諾將監製藥師依法移送懲戒等情,經核均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41930752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0月14日 | 104/10/14 下午 02:16:43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相關機關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未依規定通報或處理女童恩恩及其手足之高風險家庭案件;另衛生福利部就本件重大兒虐個案處理及評估檢討徒具形式,均核有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相關機關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未依規定通報或處理女童恩恩及其手足之高風險家庭案件;另衛生福利部就本件重大兒虐個案處理及評估檢討徒具形式,均核有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419307280.pdf) | 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相關機關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未依規定通報或處理女童恩恩及其手足之高風險家庭案件;另衛生福利部就本件重大兒虐個案處理及評估檢討徒具形式,均核有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4193072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0月14日 | 104/10/14 下午 01:34:23 |
公告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對於金門料羅港為小三通貨物通航港口,惟港埠設施不良,迄未督促所屬建置貨物通關自動化設備,復未研謀有效倉管措施,港區管制鬆散,肇生走私誘因;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高雄關職司通關查驗及邊境管制任務,未能善盡風險管理,以遏阻不法,走私案件頻仍,恐形成監管缺口,損及國課,且潛藏毒品私運問題,影響國家安全,核有重大違失等情案。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對於金門料羅港為小三通貨物通航港口,惟港埠設施不良,迄未督促所屬建置貨物通關自動化設備,復未研謀有效倉管措施,港區管制鬆散,肇生走私誘因;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高雄關職司通關查驗及邊境管制任務,未能善盡風險管理,以遏阻不法,走私案件頻仍,恐形成監管缺口,損及國課,且潛藏毒品私運問題,影響國家安全,核有重大違失等情案。(本文下載:10422305980.pdf)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對於金門料羅港為小三通貨物通航港口,惟港埠設施不良,迄未督促所屬建置貨物通關自動化設備,復未研謀有效倉管措施,港區管制鬆散,肇生走私誘因;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高雄關職司通關查驗及邊境管制任務,未能善盡風險管理,以遏阻不法,走私案件頻仍,恐形成監管缺口,損及國課,且潛藏毒品私運問題,影響國家安全,核有重大違失等情案。(附件下載:104223059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0月13日 | 104/10/13 上午 10:34:46 |
公告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耗費鉅額公帑補助各地興建魚貨直銷中心,惟未審慎評估經營之可行性,又未積極督促各該經營管理者善加營運管理,致多處魚貨直銷中心興建後閒置或低度利用,洵有未當案。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耗費鉅額公帑補助各地興建魚貨直銷中心,惟未審慎評估經營之可行性,又未積極督促各該經營管理者善加營運管理,致多處魚貨直銷中心興建後閒置或低度利用,洵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0422305920.pdf) | 公告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耗費鉅額公帑補助各地興建魚貨直銷中心,惟未審慎評估經營之可行性,又未積極督促各該經營管理者善加營運管理,致多處魚貨直銷中心興建後閒置或低度利用,洵有未當案。(附件下載:104223059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10月12日 | 104/10/12 上午 11:53:41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辦理交通部補助『縣市政府老舊及受損橋梁整建計畫』,第三標工程預算書審查及覆核未落實,虛增施工標的,不當挪用中央補助經費;以不實資料申請核撥,拖延結案長達3年餘,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辦理交通部補助『縣市政府老舊及受損橋梁整建計畫』,第三標工程預算書審查及覆核未落實,虛增施工標的,不當挪用中央補助經費;以不實資料申請核撥,拖延結案長達3年餘,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425302220.pdf) | 公告糾正「新竹縣政府辦理交通部補助『縣市政府老舊及受損橋梁整建計畫』,第三標工程預算書審查及覆核未落實,虛增施工標的,不當挪用中央補助經費;以不實資料申請核撥,拖延結案長達3年餘,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42530222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9月11日 | 104/09/11 下午 01:29:52 |
公告 | 公告糾正教育部推動我國大學系統政策目標明確性不足,政策之總體規劃與相關配套機制均付闕如,該部以未補助經費為由,推卸管理考評之責,導致該系統運作成果難以辨識且爭議不斷;又該部竟同意派員擔任臺灣教育大學系統委員會委員,均有失當案。(104教正9) | 公告糾正教育部推動我國大學系統政策目標明確性不足,政策之總體規劃與相關配套機制均付闕如,該部以未補助經費為由,推卸管理考評之責,導致該系統運作成果難以辨識且爭議不斷;又該部竟同意派員擔任臺灣教育大學系統委員會委員,均有失當案。(104教正9)(本文下載:10424303410.pdf) | 公告糾正教育部推動我國大學系統政策目標明確性不足,政策之總體規劃與相關配套機制均付闕如,該部以未補助經費為由,推卸管理考評之責,導致該系統運作成果難以辨識且爭議不斷;又該部竟同意派員擔任臺灣教育大學系統委員會委員,均有失當案。(104教正9)(附件下載:104243034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9月11日 | 104/09/11 下午 01:29:28 |
公告 | 公告糾正「新竹市政府實施『汰弱留強』政策,於104年度與臨時人員簽訂僱用契約書,僱用期間自104年1月1日至104年2月28日,嗣於104年2月25日發出臨時人員不續僱書函,再與其等加簽1個月的契約,顯未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所定得終止勞動契約之相關情事,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新竹市政府實施『汰弱留強』政策,於104年度與臨時人員簽訂僱用契約書,僱用期間自104年1月1日至104年2月28日,嗣於104年2月25日發出臨時人員不續僱書函,再與其等加簽1個月的契約,顯未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所定得終止勞動契約之相關情事,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424303210.pdf) | 公告糾正「新竹市政府實施『汰弱留強』政策,於104年度與臨時人員簽訂僱用契約書,僱用期間自104年1月1日至104年2月28日,嗣於104年2月25日發出臨時人員不續僱書函,再與其等加簽1個月的契約,顯未有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1條所定得終止勞動契約之相關情事,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42430321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9月11日 | 104/09/11 下午 01:28:58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暨所屬矯正署、教育部就少年輔育院教育之實施,未遵憲法及教育基本法揭示之規定,將少年矯治機關學生教育排除於基本教育體制之外,採行之課程與一般教育體制脫鉤,使少年矯治機構所收容之學生離院後因復學轉銜遭拒、降級就讀或無法銜接致休學之案例層出不窮;矯正署長期漠視接受感化教育處分之女性學生就學需求,剝奪其受教權益。另教育部雖研訂有協助少輔院推動特殊教育及補救教學之機制,然欠缺彈性之處理方式,導致實務上窒礙難行,均核有違失案。(104司正7) | 公告糾正法務部暨所屬矯正署、教育部就少年輔育院教育之實施,未遵憲法及教育基本法揭示之規定,將少年矯治機關學生教育排除於基本教育體制之外,採行之課程與一般教育體制脫鉤,使少年矯治機構所收容之學生離院後因復學轉銜遭拒、降級就讀或無法銜接致休學之案例層出不窮;矯正署長期漠視接受感化教育處分之女性學生就學需求,剝奪其受教權益。另教育部雖研訂有協助少輔院推動特殊教育及補救教學之機制,然欠缺彈性之處理方式,導致實務上窒礙難行,均核有違失案。(104司正7)(本文下載:10426302490.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暨所屬矯正署、教育部就少年輔育院教育之實施,未遵憲法及教育基本法揭示之規定,將少年矯治機關學生教育排除於基本教育體制之外,採行之課程與一般教育體制脫鉤,使少年矯治機構所收容之學生離院後因復學轉銜遭拒、降級就讀或無法銜接致休學之案例層出不窮;矯正署長期漠視接受感化教育處分之女性學生就學需求,剝奪其受教權益。另教育部雖研訂有協助少輔院推動特殊教育及補救教學之機制,然欠缺彈性之處理方式,導致實務上窒礙難行,均核有違失案。(104司正7)(附件下載:1042630249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9月10日 | 104/09/10 下午 01:31:15 |
公告 | 公告糾正為A女自幼長期遭許川性侵、控制行動、恐嚇及毆打,致不幸被殺害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員警、該府社會局所屬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本案受理及偵辦過程,存有諸多嚴重違失;另衛生福利部迄未針對「警政婦幼安全工作手冊與案例彙編」之規範缺失加以修正,均核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為A女自幼長期遭許川性侵、控制行動、恐嚇及毆打,致不幸被殺害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員警、該府社會局所屬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本案受理及偵辦過程,存有諸多嚴重違失;另衛生福利部迄未針對「警政婦幼安全工作手冊與案例彙編」之規範缺失加以修正,均核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419306280.pdf) | 公告糾正為A女自幼長期遭許川性侵、控制行動、恐嚇及毆打,致不幸被殺害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員警、該府社會局所屬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本案受理及偵辦過程,存有諸多嚴重違失;另衛生福利部迄未針對「警政婦幼安全工作手冊與案例彙編」之規範缺失加以修正,均核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419306280-1.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9月07日 | 104/09/07 下午 02:33:43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能源局未妥處B2柴油相關消費爭議,引發民眾反彈,使生質能源政策受挫;另經濟部所推「生質燃油」替代方案,僅形式上解決廢食用油去化問題,但卻使原B2政策所能達節能環保等效果,倒退到相當於97年之水準,不利於生質產業的扶植與發展,違失情節重大乙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能源局未妥處B2柴油相關消費爭議,引發民眾反彈,使生質能源政策受挫;另經濟部所推「生質燃油」替代方案,僅形式上解決廢食用油去化問題,但卻使原B2政策所能達節能環保等效果,倒退到相當於97年之水準,不利於生質產業的扶植與發展,違失情節重大乙案。(本文下載:1042230532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能源局未妥處B2柴油相關消費爭議,引發民眾反彈,使生質能源政策受挫;另經濟部所推「生質燃油」替代方案,僅形式上解決廢食用油去化問題,但卻使原B2政策所能達節能環保等效果,倒退到相當於97年之水準,不利於生質產業的扶植與發展,違失情節重大乙案。(附件下載:1042230532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9月04日 | 104/09/04 上午 11:08:34 |
公告 | 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調查員1名。 | 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調查員1名。(本文下載:10416306390.pdf) | 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調查員1名。(附件下載:10416306390-1.doc)甄選本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調查員1名。(附件下載:10416306390-2.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8月25日 | 104/08/25 下午 03:49:29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指揮部辦理廢彈委商處理未依政府採購法履約管理採購契約相關法令規定切實辦理,致生爆炸傷亡重大職業災害事故;國防部、該部陸軍司令部廢彈委商處理過程之相關規範、安全防護措施等,均未盡周延,亦有疏失」案。 | 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指揮部辦理廢彈委商處理未依政府採購法履約管理採購契約相關法令規定切實辦理,致生爆炸傷亡重大職業災害事故;國防部、該部陸軍司令部廢彈委商處理過程之相關規範、安全防護措施等,均未盡周延,亦有疏失」案。(本文下載:10421302330.pdf) | 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後勤指揮部辦理廢彈委商處理未依政府採購法履約管理採購契約相關法令規定切實辦理,致生爆炸傷亡重大職業災害事故;國防部、該部陸軍司令部廢彈委商處理過程之相關規範、安全防護措施等,均未盡周延,亦有疏失」案。(附件下載:1042130233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8月21日 | 104/08/21 下午 04:50:53 |
公告 | 公告糾正經濟部所屬漢翔公司依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漢翔公司85年7月1日成立後3年半內轉型為民營公司,惟該公司迄至88年12月31日期限屆至時,仍未依法轉型為民營公司。經濟部遲至該期限屆至前14日,始將該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致生違法情事,顯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經濟部所屬漢翔公司依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漢翔公司85年7月1日成立後3年半內轉型為民營公司,惟該公司迄至88年12月31日期限屆至時,仍未依法轉型為民營公司。經濟部遲至該期限屆至前14日,始將該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致生違法情事,顯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0422304790.pdf) | 公告糾正經濟部所屬漢翔公司依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漢翔公司85年7月1日成立後3年半內轉型為民營公司,惟該公司迄至88年12月31日期限屆至時,仍未依法轉型為民營公司。經濟部遲至該期限屆至前14日,始將該公司設置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致生違法情事,顯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042230479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8月19日 | 104/08/19 下午 03:53:00 |
公告 | 甄選本院秘書處約僱人員1名。 | 甄選本院秘書處約僱人員1名。(本文下載:10416305890.pdf) | 甄選本院秘書處約僱人員1名。(附件下載:10416305890-1.docx)甄選本院秘書處約僱人員1名。(附件下載:10416305890-2.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8月17日 | 104/08/17 上午 11:04:42 |
公告 | 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約聘專員1名。 | 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約聘專員1名。(本文下載:10416305880.pdf) | 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約聘專員1名。(附件下載:10416305880-1.docx)甄選本院監察業務處約聘專員1名。(附件下載:10416305880-2.doc)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8月17日 | 104/08/17 上午 11:04:19 |
公告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作業基金402專戶之「社會服務暨急難救助款」指定用途捐款,未遵循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亦有未依法將受贈慈善捐款之辦理情形報教育部備查情事;上開402專戶於民國96年至103年間受贈「學術研究支援專款」,總金額高達新臺幣13.86億餘元,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教育部亦疏於督導以上機構改善缺失,均有違失案。(104教正7)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作業基金402專戶之「社會服務暨急難救助款」指定用途捐款,未遵循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亦有未依法將受贈慈善捐款之辦理情形報教育部備查情事;上開402專戶於民國96年至103年間受贈「學術研究支援專款」,總金額高達新臺幣13.86億餘元,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教育部亦疏於督導以上機構改善缺失,均有違失案。(104教正7)(本文下載:10424302940.pdf) | 公告糾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作業基金402專戶之「社會服務暨急難救助款」指定用途捐款,未遵循公益勸募條例之規定;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亦有未依法將受贈慈善捐款之辦理情形報教育部備查情事;上開402專戶於民國96年至103年間受贈「學術研究支援專款」,總金額高達新臺幣13.86億餘元,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教育部亦疏於督導以上機構改善缺失,均有違失案。(104教正7)(附件下載:10424302940-1.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04年08月14日 | 104/08/14 上午 11:1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