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國防部違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規定,逕於所頒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士兵退伍除役及退除給與審定作業規定訂定不符合母法之審定方式,經審計部查核發現並函請國防部改善,該部卻仍以違失方式繼續辦理遺屬一次金審定作業。嗣審計部追蹤覆核發現違失仍存在,再函國防部處理後,該部始要求所屬改正,然已溢發金額新臺幣3.43億餘元,核有重大違失」案。(113國正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