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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07月09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07/09 下午 04:49:53

公告糾正嘉義市嘉北國民小學趙前校長以預防家長興訟無法釐清事實為由,逕自於該校1年4班教室裝設監視器監看特定學生,逾越所欲達成維護校園安全之比例原則,侵害教師專業自主及學生隱私,並於110年9月7日召開臨時教師晨會,公然指責陳師經營班務作為,並將陳師私人離職理由攤開在眾人面前檢視,案經政風機構調查,該會議容有特定目的性及針對性,又於媒體發表不實之裝設監視器原因等言論,曲解事實,衍生網路發言者質疑陳師辭職動機等內容,肇生陳師自戕等重大爭議事件;嗣嘉義市政府教育處提供本事件調查報告形成前之內部文件,供被檢舉人趙前校長參閱及修改,調查處理程序洵有重大瑕疵,致外界爭議不斷,且本事件趙前校長經調查認定有「權力濫用」之行政責任,該府卻以「校長辭職負起行政責任」為由,不再另予懲處,督辦校長考核及教育管理事項未臻周延,消極怠惰,均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