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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年12月10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3/12/10 下午 02:17:09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於106年本院糾正後,對於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之定位仍未明,且長期營業損失亦未見改善,該府亦僅掌握該公司定位之初步規劃,對該公司之考核亦難合理反映實際經營情況,且與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之規定不符,核有怠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