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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12月17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4/12/17 上午 09:58:58

公告糾正:衛生福利部所屬計9個單位(機關)、13名簡任主管涉及職場霸凌持續多年,所涉範圍、人員及幅度既廣且大,惟該部於案發後倉卒調查,且問卷內容過於草率、填復時間僅24小時、僅安排留下連絡電話之職員受訪,調離職人員未獲納入調查對象而顯未完整清查;又調查期間僅將3名涉案主管暫時調整職務,部屬囿於其等權勢、實質影響力而不敢陳述,影響同仁求助意願及調查真實;嗣於調查完成後,僅以一紙公文通知涉案行為人調查結果卻未載明理由;且3名職場霸凌成立且情節重大之違失人員,卻僅1人移付懲戒,而職場霸凌成立之主管亦未予調整職務或加強監督,並有未落實調查結果之執行及建議事項等情,均核有違失。又該部部長信箱早有職場霸凌陳情案件,該部人事處卻未提報防護小組處理;有多名證人曾鼓起勇氣欲提起申訴卻被勸退,錯失處理契機;另社政單位數度請增人力卻未能補實,再加上部分主管負向管理,致人力落入不斷加班與人員流動的惡性循環,該部人事處卻未能及早掌握、予以把關及防範職場霸凌情事,亦有欠當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