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民國(下同)113年10月3日上午,位於屏東縣東港鎮之「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下稱安泰醫院)發生嚴重火災事故,造成9人死亡(含1名醫院員工及8名住院病患)、多人嗆傷,火勢更延燒至多樓層,造成建築物嚴重毀損事件。經查,安泰醫院違建面積為1萬31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占合法面積達47.2%,該院於94年10月至96年4月間違法增建時,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衛生局)及東港鎮公所未能切實查處,放任醫院於違建內做醫療使用。再查,全國類似安泰醫院存有公安疑慮且「應予列管」 之違建醫院家數計有81家(含11家公立醫院),雖違建情節各有不同,然已涉違反醫療法第14條及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10條等規定擅自「擴充樓地板面積」,其中計有70家通過衛生福利部之醫院評鑑,業已影響民眾對政府之信賴;另醫院為特許事業,「醫院評鑑」之核心目標,除高品質的醫療照護外,更應該要注重醫院硬體安全管理,尤其本案突顯出醫院公共安全及消防設施設備稽查未落實,衛福部與屏東縣政府均應以本案為鑑,澈底檢討改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