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5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