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糾正臺中市甲國民小學(下稱甲國小)、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甲國小辦理棒球隊外聘教練進用流程,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及不適任人員查詢相關規定,對教練具有猥褻前科竟毫未察覺,且任令教練證逾期仍續聘,門禁與查核機制失靈,核有重大違失;該校未妥善管理訓練時間與空間,導致教練利用休息室、貨櫃屋及宿舍等密閉場域對多名學生遂行侵害,對深夜留宿等高風險情境缺乏警覺,致校園安全防護網形同虛設。此外,校方長期忽視球隊權力過度集中於單一教練之結構性風險,未察覺封閉訓練造成的不對等權力關係,反將本應由家庭承擔之夜間照護與監護職責移轉予教練,使其利用「家庭代理人」之優勢地位構築封閉環境,導致學生陷入無助、家長未能及時發揮親職功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身為主管機關,對所屬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監督不周,對校園空間安全督導流於形式,且案發後缺乏專案統籌機制,致輔助與救濟資源未能即時到位,未能有效落實風險辨識與預防機制,亦未正視親職資源分配不均之結構性問題,處置均顯有怠失案。(115教正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