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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年06月17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5/06/17 上午 11:38:52

公告糾正文化部及國立歷史博物館。該館辦理「興建史博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用地申請撥用作業,未確實調查國有不動產使用狀況,落實檢查撥用不動產計畫書等文件之完整性及正確性,遭財政部國有財產署5次退件修正。另於文物典藏庫房分項計畫低估經費,導致併入行政院核定之「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第2次修正計畫報核過程中,因營建物價指數波動及典藏庫房構造型式反覆作業影響,致期間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要求終止契約,衍生新臺幣735萬餘元之不經濟支出,延宕計畫執行期程;另查,庫房工程用地獨立,並非在大南海文化園區內且相對單純,該館向文化部、行政院報核辦理過程冗長,未與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積極溝通協調單獨立案及SRC結構對庫房之重要性。其辦理過程,共歷經8任館長(含代理)、5任部長,從行政院106年8月14日核定,至預定完工期限116年11月12日,耗時近10年3個月,效能低落,文化部位居關鍵性主導地位,監督管理不周,均核有疏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