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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發布單位:監察院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5年07月31日
  • 最後修改日期:115/07/31 上午 11:23:17

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轄下黃姓及郭姓員警,分別於109年10月、111年5月間在任職派出所女性廁所內,違法裝設密錄器,竊錄他人性隱私影像,直至113年間始陸續被發現長期不法侵害女性同事、民眾及未成年人身體隱私,所屬主管機關竟渾然未察,未善盡指揮監督之責,確有違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