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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崇義 監察委員

蔡崇義
蔡崇義 監察委員
屆次:第5屆
任期:107年1月22日至109年7月31日
日期標題
114-04-11公股銀行以低於民營銀行之利率,大量增加放款予融資租賃公司,成為輿論質疑融資租賃公司利差過大因素之一,監察院糾正財政部,並要求行政院確實評估訂定融資租賃公司專法及指定業務主管機關之可行性
114-04-08屏東縣長治鄉前鄉長古佳川,以不實單據核銷公款,嚴重敗壞官箴,監察院通過蔡崇義、趙永清、郭文東委員所提彈劾案
114-03-14身心障礙者長期未能申請到長期照顧的服務,監察院促請衛生福利部檢討服務單位任意解約或挑案服務的現象
114-03-13政府專案進口雞蛋案,農業部畜牧司前司長張經緯涉有違失情事,監察院通過田秋堇、葉大華、蔡崇義委員所提彈劾案
114-03-05臺師大女足球員疑被迫接受運動實驗抽血 監察委員蔡崇義、賴鼎銘申請自動調查
114-02-27教育部未能落實對學校午餐餐點內容之把關,各級學校仍有供餐熱量超標、供應水果類及乳品類食品份量不足、提供炸物及魚肉類半成品次數過多等情,影響學童健康發展,且迄今仍未訂定學校午餐專法,監察院要求教育部檢討改進
114-02-14基隆危險海域近10年總計36人死亡,其中大武崙沙灘即占12人,為台灣十大危險海域。112年大武崙沙灘一日溺斃三人,係因民眾輕忽「離岸流」之危險性而逾越紅色警戒線所致。監察院促請觀光署與基隆市政府共同強化水域安全教育宣導,並研商明訂基隆大武崙沙灘海域浮球警戒線管制措施及公告事宜,落實分工管理權責,以利民眾遵循及保障生命安全
114-02-08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員警未遵循正當法律程序,利用職務機會竟恣意對17歲少年刑求,在場主管及其他員警皆無人制止。另未依少事法規定,對少年為權利告知使其有選任輔佐人機會,也未依規定領用電擊器,其各級主官未負起保管及督導考核責任,顯見員警法治觀念淡薄,法治及人權教育未落實,違失情節均屬重大。監察院通過葉大華、蔡崇義調查報告,糾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並命其議處相關違失人員見復
114-01-26監察院調查「食品雲」,促請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網,持續追蹤逾4年,食品業者依法開立電子發票之比率已逾98%
114-01-23核一、二廠工程採購疑涉貪瀆及圍標不法,監察院糾正台電公司,監委田秋堇、蔡崇義籲請行政院正視不法集團介入相關採購,以免衍生核安風險疑慮
114-01-19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巡察國防部
114-01-19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辦王忠義被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嗣經判決無罪確定--監察院函請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督促所屬檢討改進
114-01-13監察院舉行113年度工作檢討會議,李鴻鈞副院長期許促進清廉、善政及人權保障,展現監察院對國家社會的價值與貢獻
114-01-13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發展地方重要基礎設施,遭原內政部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濫用資源,藉機謀取私利,監察院要求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法務部廉政署確實檢討改進
114-01-11部分市售嬰幼兒米食商品之重金屬含量檢測不合規定 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
113-12-22永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領臺濟採字第4384號(礦業字第2958號)瓷土礦礦業權,核有中途停工1年以上情形且無正當理由,經濟部業已依礦業法第4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該礦業權
113-12-17屏東縣春日鄉前鄉長柯自強,涉嫌以職務之便出租設備,再持假領據向公所請款後占為己有,違失事證明確,監察院通過彈劾
113-11-15監察院通過監委王幼玲、蔡崇義、林文程提案彈劾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馮光中,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113-11-10彰化縣政府違法揭露檢舉人身分,監察院要求彰化縣政府、農業部與內政部檢討改進
113-10-25監察委員林盛豐、蔡崇義巡察臺北市,關切臺北大巨蛋公共安全及市政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