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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大華 監察委員

葉大華
葉大華 監察委員
屆次:第6屆
任期:109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日期標題
112-07-17監察院通過葉大華、王美玉委員所提,對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涉職場霸凌及性騷擾彈劾案
112-07-14宜蘭縣南安國中違反性平法於調查程序中洩密,縣政府未盡督導之責,監察院通過糾正。 學生以APP編造對話紀錄經第三人檢舉衍生性平案件,監察委員呼籲教育部及權責單位重視
112-07-13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巡察僑務委員會
112-06-20南投縣某國小劉姓校長 疑藉權勢長期對女學生性騷擾或性猥褻 縣府等有關單位處理程序是否符合相關法令 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張菊芳申請調查
112-06-19嘉義大業國中甲師於108年12月25日因管教A生爆發互毆肢體衝突事件,造成A生頭、頸部致傷,經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經查,嘉義市政府暨所屬大業國中行政調查結果未審酌關鍵證據,致得出與司法判決相反之結論,相關調查及處理程序涉有違失,監察院依法糾正嘉義市政府及所屬大業國中
112-06-17近年來「假留學、真打工」亂象層出不窮,不肖份子扭曲、利用留學生名義變相輸入勞動力的制度漏洞,從中獲取高額不法利益,甚至讓我國背上人口販運強迫勞動之萬國公罪,監察院通過糾正教育部、勞動部及內政部移民署
112-06-17臺灣獼猴自108年1月9日公告由保育類野生動物調整為一般類,農委會未落實稽查及配套措施,肇致違法及私養事件叢生,監察院促農委會檢討改進
112-06-16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巡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桃竹苗分署桃園職業訓練場業務執行情形
112-06-16兒少交通事故傷亡層出不窮,行人地獄現象嚴重衝擊兒少生命權,監委葉大華提案糾正行政院,籲請行政院應確實督導跨部會事故傷害監測機制,徹底研議改革方案,積極改善兒少交通環境,防止悲劇一再重演
112-06-12台南市府前副發言人易俊宏,長期藉授課講師身分於公部門舉辦之兒少培力活動中性騷擾或猥褻未成年學員,7年總計16名青少年受害。教育部青年署人員疑涉有知情不報、未依法通報處理、洩密等違失情節,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甚表重視申請自動調查
112-06-05監委巡察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
112-05-18彰化少年小羅因做鐵工遭雇主拘禁、殘忍不人道對待,經監委葉大華、高涌誠調查,促請行政院督導各部會重視兒少職場安全,比照重大兒虐檢討機制,檢視青少年勞動政策議題及進行本案檢討。本案另一名被害人林男因飢餓難耐逃出拘禁處所到超商偷竊,竟遭法院判決竊盜罪有罪確定,請法務部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
112-05-16監察院提案彈劾士林地院姜麗香法官、高雄地院侯弘偉法官,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2人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司法事務官,並裁定停止法官職務,以維護少年及性侵害被害人隱私,提案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表示尊重
112-05-15新北市新埔國中甲師遭訴體罰及霸凌柔道隊特教生,該校歷次調查程序及事實認定不僅有違教師法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且未符CRC兒童最佳利益及表意權原則(註1),未妥適及公平衡量受害學生或家長之證詞與意見,甲師衍生「師師相護」質疑。經監察院調查甲師涉有藉職務濫權及對特教生歧視霸凌之違失行為,新北市教育局有失督導之責,通過糾正新北市教育局及新埔國中,並要求重啟調查及究責
112-05-02嘉義縣警察局某女主管如廁時遭偷拍,案發後依警察機關處理性騷擾案件作業程序,以被害人未提出申訴為由逕予結案,故未通報相關單位依法主動調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該局並於5日內迅即核准加害人退休,予人「鼓勵私下和解」之不良印象,並流言四起致當事人遭黑函檢舉重傷。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提案糾正警政署,另函請嘉義縣警察局檢討改進
112-04-28監察院糾正苗栗縣政府辦理中州科大烏干達籍學生淪為血汗學工案,廢弛職務,損害我國國際聲譽,且未及時追究涉案人員行政違失責任,核有嚴重怠失
112-04-26法國參議院副議長暨友臺小組主席李察率訪團拜會國家人權委員會 交流數位人權新興議題
112-04-21胡姓幼師遭訴不適任,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未依法督導黎明、僑仁國小進行責任通報及召開校事會議,未召開專審會處理胡師跨校違失行為,卻貿然核定胡師之退休,監察院糾正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黎明、僑仁國小。另兩校調查報告未周全考量兒權觀點,調查人員未具幼教專業,致查無胡師不當對待,教育部應強化教保人員違法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112-04-20彰化縣潭墘國小廢校爭議案 監委葉大華接獲國小學生陳情信 盼潭墘村及學校不要被消失 葉大華甚表重視申請自動調查
112-04-19選舉幽靈人口釋憲案 國家人權委員會表示刑法第146條第2項尚難謂符合國際人權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