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2/19 | 113國正0014 | 王美玉委員、紀惠容委員、王幼玲委員提:僑務委員會知悉有性騷擾情事時,未依法啟動調查及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致無法避免傷害繼續擴大,使被害人仍陷於敵意、不友善的工作環境長達4個餘月;嗣於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接續予以調職、年終考績丙等,並先後以被害人有曠職、與中資人員接觸等事由,各記一大過等不利處分,不符行政程序法第7條比例原則,亦未針對被害人有利部分加以考量,與行政程序法第6條平等原則、第8條誠信原則、第9條及第36條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原則相違,牴觸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則之要求,而衍生被害人因提出申訴致遭不利處分之疑慮,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2/19 | 113國正0013 | 葉宜津委員、林文程委員、蕭自佑委員提「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汪姓上尉作戰官等4人,為志願役軍、士官,軍中法治、紀律之要求及遵守,乃基本原則,但仍知法犯法,竊取及侵占相關軍品,而其等所屬軍種司令、指揮部,均係於檢、調進行偵辦後,始查悉上情,國防部及本案所涉相關部隊內部管理、監察機制,顯然失靈,且多年以來對報廢軍品之處理方法及程序,部隊內行李庫房等相關區域之管理,未見落實;本案所涉4人竊取及侵占相關軍品琳瑯滿目,均係自營區內攜出,進而交付私人,營區衛哨勤務、盤查及辨證等勤務,亦未落實,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詳全文 |
113/12/19 | 113國正0012 | 賴鼎銘委員、王麗珍委員、蕭自佑委員提:海軍劍龍級海虎潛艦於112年12月21日執行任務偵巡時,因「後救難浮標」非預期釋放,該艦艦長派員上甲板處理回收作業及後續救援人員等節失當,致出艙11人中有7人陸續吊掛舷邊,其中6人因安全索反覆纏絞變形斷裂落海,迄今仍有3人失聯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國正12)...詳全文 |
113/12/12 | 113教正0019 | 賴鼎銘委員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教育部國教署)對於雲林縣私立大成高級商工職業學校長期未依私立學校法第52條及第53條等規定將預、決算書等會計報告報送教育部備查,處置消極,以致該校得以逃避遭盤點檢視財務狀況是否正常,教育部國教署亦無從掌握該校實際財務狀況是否符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所定預警學校或專案輔導學校指標,財務監督機制形同失靈,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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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11 | 113司正0013 | 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對有個別處遇需求受刑人吳員戒護管理不當,因矯正人力及案關戒護人員情緒管理相關知能不足,以腳鐐發出聲響為由咆哮受刑人,不當施以強制力及手銬、腳鐐、警棍等武器、戒具,造成受刑人傷勢,戒護人員情緒管理及採行控制手段措施失當,且施用戒具紀錄表施用手銬起始時間記載有誤、腳鐐施用時間有明顯塗改痕跡,衍生偽造文書之爭議,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2/05 | 113內正0016 | 范巽綠委員、林盛豐委員提,海委會長期以來既知小琉球環境承載量評估與海域生態息息相關,自可主動進行評估調查,以保護小琉球自然生態資源,避免海洋生態受到衝擊,惟該會未積極為之,反寄託於觀光主管機關所為之調查作為,任令小琉球周遭海域海洋生態及生物多樣性趨於惡化、劣化;且海委會自成立以來,均未積極掌握小琉球珊瑚礁生態系統變化情形,加以研訂適切保育措施,遲至110及111年方辦理珊瑚監測計畫及珊瑚移植復育措施。另鵬管處雖曾於107年進行小琉球環境承載量評估調查,惟該調查僅著重觀光旅遊發展,並未考量小琉球海洋生態等環境因素,迨至113年3月方重新辦理小琉球遊憩承載量評估委託服務之招標作業,且迄今仍未完成兼顧觀光發展及生態保育之遊憩承載量評估調查,致無法擬定經營管理計畫;鵬管處長期消極不作為,對於大量觀光客源源不斷赴小琉球旅遊完全束手無策,既無法限制交通船航班班次及限制遊客登島人數,復無法提出人流管制替代方案,觀光署作為鵬管處上級機關,亦難辭監督不力之咎,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2/05 | 113內正0015 | 葉大華委員、張菊芳委員提,民國111、112年,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南方澳分隊及冬山分隊陸續發生2起疑似消防員性騷擾事件,案經該局行政調查,認定2案均成立性騷擾事件。本院調查期間,再發現該局有隊員赴新北市受訓期間,疑似性騷擾其他消防局隊員,業經調查成立性騷擾事件。綜合上開3起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性騷擾事件,本院爰調查該局相關行政調查及性騷擾防治措施。經查宜蘭縣政府消防局處理本案未依法循管道徵詢主管機關及外部專業意見,認事用法涉有違誤,造成嚴重斲傷性騷擾被害人權益,且對被害人創傷反應欠缺認知及敏感度,終致案關被害人身心不堪負荷而離職,徒然折損珍貴之消防人力;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局長徐松奕未能妥於綜理該局人事權責,未審慎管理所屬,宜蘭縣政府消防局各層級業管主管亦未積極監督、確保事件後隔離措施之有效執行,復該局未按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主動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告發行為人涉及犯罪情事,且未能確實掌握業管主管運用相關資源協處所屬人員之情況,局長徐松奕並查其於本院之陳述與實情有間等情,均嚴重傷害政府機關形象及信譽,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2/04 | 113財正0017 | 陳景峻委員、郭文東委員、浦忠成委員提:民國(下同)111年底本院赴花蓮縣境履勘時,發現1處未登錄海岸地遭開挖巨坑、鋪設水泥管線並汲取深層海水,惟在場相關機關人員卻對本院所詢問題一無所悉,後續各相關行政部門啟動調查後始知悉設置單位開挖之位置,與內政部核發之區位許可證明取水站坐標不符。考量行政院早於94年即開始推動深層海水產業與技術研發,卻任令各級政府各自為政,以致監督管理出現漏洞,長期放任業者無權使用國有土地取用國家資源獲利迄今,核有重大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13/12/04 | 113財正0018 | 賴振昌委員、趙永清委員提:本院於106年糾正桃園市政府未積極考核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管理與督促其改善營運虧損情形,以及函請該府檢討該公司定位等後,該公司之定位仍未明,且長期營業損失亦未見改善,該府亦僅掌握該公司定位之初步規劃,對該公司之考核亦難合理反映實際經營情況,且與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之規定不符,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13/11/21 | 113國正0009 | 林文程委員、葉宜津委員、賴鼎銘委員提:「陸軍司令部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下稱三支部)彈藥庫辦理馬祖超儲120迫擊砲彈回運,彈藥異動單清楚載明戰備彈、訓練彈各若干發,基隆彈藥分庫接收後,經『特別檢查』,判定火工件須更換,變更彈藥等級,將原列2級(堪用品)改列7級(待修),並陳報三支部核定,則肇案之迫砲彈本應逕送整修所整修,不可能將之撥交部隊使用,惟該分庫竟將該高風險7級彈採為駐地訓練用彈,忽略其火工風險,事後則以【撥發前檢分】、『戰備彈/訓練彈帳籍管制區分』云云,掩飾其作業之違失。另本院調查發現,國軍現囤120公厘迫砲高爆彈計31.2萬餘發,其中竟高達17.6萬餘發(56.8%)年限超過30年,顯見國軍部隊為求績效,捨老彈不用,致老批號彈藥推陳成效不彰,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國正9)...詳全文 |
113/11/21 | 113國正0010 | 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林文程委員提:外交部對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採購所生諸多缺失、該處馮○○處長與得標廠商發生利益糾葛,及其對該處事務未盡監督職責等節雖有進行調查,然始終未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亦未檢討相關制度缺失,迄今已逾1年,足徵該部未覈實監督該處,損及機關廉潔形象,又該部長期未依法設立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核有嚴重怠失,爰提案糾正。(113國正10)...詳全文 |
113/11/20 | 113社正0014 | 葉大華委員、王美玉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轄單位知悉原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張前署長於本院詢問時亦坦承疏失,爰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1/14 | 113教正0018 | 浦忠成委員、林文程委員、鴻義章委員提:金門縣文化局為活化金門縣文化園區閒置設施,委託國立金門大學代辦該園區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改裝工程,惟該校未覈實管控使用執照申辦作業,復未即時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又,金門縣政府辦理施工查核時即發現該改裝工程未依規定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卻未列管追蹤,復又草率備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任令該學生宿舍違規使用長達10年,漠視公共安全,違失甚明。另,國立金門大學於110年9月歸還學生宿舍後,金門縣政府未積極與該校協商研謀改善措施,亦未積極補辦變更使用執照,致歷史民俗博物館後棟閒置至今,亦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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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13 | 113司正0012 | 葉大華委員提:勵志中學L生於112年5月16日結束感化教育後流離失所,同年10月10日死於臺東縣街頭。勵志中學對L生於出校前之身體情狀實有疏於掌握,未能將L生身體持續搔癢問題納入轉銜會議確實釐清與追蹤,針對L生安置所需之體檢資訊也僅提供新生入校時之評估,致將疥瘡風險轉嫁於社區機構,且於知悉L生流落街頭時也未考量其身心智能狀況而有積極作為,後續追蹤流於形式,致未能發揮維護L生生存權益,核有怠失;臺東縣政府對L生社區生活反覆陷入困頓之處置,顯未善盡保護支持身心障礙者責任,遑論提供生涯銜接及多元連續服務,致復歸社區轉銜機制失靈,最終死於街頭,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意旨,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1/12 | 113交正0007 | 葉宜津委員、浦忠成委員提,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代辦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處『花東電氣化計畫』臺東縣砸道工程」等採購案件,未依契約規定之履約地點施工,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之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文件辦理計價,承商取得全部價款,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原臺鐵局臺東工務段員工,經刑事判決均認定有罪,核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之疏失;另原臺鐵局分隊長於長O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慶O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兼任職務並收取酬勞,協助成立軌道班及聯繫承辦人,介紹原臺鐵局員工至該2公司工作,執行原臺鐵局軌道養護工程履約,造成公私分際模糊,足使公務員清廉公正誠信執行職務之形象產生不良觀感;又原臺鐵局於本案所為路線養護作業,先有便宜行事之失,致養護路段脫逸於契約規範,嗣對有養護需求之路段不依規定辦理,致未能依品質管理作業進行檢查,又有契約外路線養護作業之行車安全無從把關之過,皆無法確保鐵路行車及乘客安全。以上經核均有嚴重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1/12 | 113交正0006 | 蘇麗瓊委員、王幼玲委員提,臺北市政府辦理「2022臺北城市博覽會」規劃不周,成效不彰。又,該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理「2022臺北城市博覽會總體規劃與維運委託專業服務案」評選作業失當,及提報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相關作業亦有不當,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1/07 | 113內正0013 | 113年2月14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金門水域查緝中國三無船發生擦撞翻覆事件;經查,海巡署明知兩岸灰色衝突情勢嚴峻,值勤時卻未全程蒐證錄影、緊追時未向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明確違反「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岸、海聯合勤務巡防區指揮部勤指中心實施計畫」、「海岸巡防機關狀況通報作業程序」等規定;另查海巡署浮濫核定CP艇單艇執勤,亦有違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多功能艇執勤要點」所訂子母艇共勤原則之精神,導致本案責任無法釐清、事實難以還原、正當執法反遭挑戰,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難辭其咎,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1/07 | 113內正0014 | 陳景峻委員、葉大華委員、郭文東委員提,梁姓女警於就讀中央警察大學(下稱警大)研究所期間,遭第三人舉報竊取同學帳戶財物,該校未查明事實經過,未釐清學生間使用行動載具消費、分擔生活費用的行為模式,忽視有利當事人之事證,即草率依檢舉內容認定事實,於3日內倉促予以勒令退學之處分;且該校明知梁生遭人檢舉竊盜後,心情低落,有因急性壓力引發的自我傷害意念,卻怠於提供心理支持及轉銜措施,未落實學生輔導及自殺防治之責,又未透過申訴程序自我審查更正,致梁女返回原服務機關後,認為蒙受冤屈,抑鬱難平而舉槍自戕,該校所為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13/11/06 | 113財正0016 | 林郁容委員、施錦芳委員提:南投市公所辦理該縣南投市福興段434地號國有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社教用地後,未依規定申辦撥用及興建社區活動中心,任由私人於該筆土地上興建寺廟「三玄宮」及其他附屬建物;上開434地號及同段407-1、406-2地號等3筆國有土地自83年起遭私人興建大型違建,南投市公所明知卻未主動查報,任其長期違規使用,南投縣政府亦缺乏相關積極作為,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13/10/16 | 113社正0013 | 林郁容委員、葉宜津委員、蕭自佑委員提:衛生福利部未依該部公告之《112年度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辦理112年醫院評鑑,反將臺北區醫學中心家數由8家增加為10家;且本次評鑑受評醫院分數均不相同,詎衛生福利部未比照歷年作法,於評定會議確認成績並公告,逕率爾增額核定醫學中心,該部所為顯已罔顧醫院評鑑程序正義及損害醫院評鑑公信力,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