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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煊 院長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案名
115/06/09115年劾字第22號鍾立民擔任原左營分院病理檢驗科中校主任與門診部上校主任期間,利用其具有執行醫療職務而開立處方之權力,而使用莊姓藥商所經銷藥品,並自104年1月起至106年3月止,在其位於原左營分院辦公室內,按月收受莊姓藥商交付之不正款項,合計新臺幣184萬6,201元等情,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違反藥品交易倫理,嚴重破壞藥品市場競爭秩序,並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確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6/08115年劾字第21號黃建榮於擔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管)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之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6/04115年劾字第19號林康承(原名為林明佐)任臺中市刑大大隊長、刑事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犯罪集團重要成員密切交往接觸,更與該集團旗下子公司前負責人徐姓女子同居,並涉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核其所為,敗壞司法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嚴重斲傷警譽及政府威信,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6/03115年劾字第18號傅民雄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8屆鄉長期間,對所屬清潔隊隊員具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限,詎於辦理清潔隊隊員甄選時,對李○○、劉○○及施○○等3人請託錄取清潔隊員職缺乙事未主動知會政風機構,並延長原公告報名期間致李○○之子得以備妥體檢資料後順利報名,嗣李○○等3人之子經傅民雄親自勾選錄取後,又收受李○○及劉○○各新臺幣10萬元,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在案,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劾。...詳全文
115/06/02115年劾字第16號張銘哲前於任軍職期間,受共諜鍾○○以金錢之利益誘惑,竟與鍾○○共同基於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而應允加入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派遣之人發展組織,並自民國(下同)108年9月起至113年11月止,多次收受鍾○○轉交之工作費,合計新臺幣134萬1,000元。張銘哲所為敗壞軍紀、玷辱官箴,嚴重戕害國軍保家衛國形象,且影響國人對於國防安全之信賴至鉅,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6/02115年劾字第15號彰化縣花壇鄉鄉長顧勝敏,於108年至113年間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清潔隊員發動密集且顯不合比例之行政處分,並遂行違法解僱,案經法院判決認定其處分具有重大違法瑕疵在案;復經彰化縣政府於114年12月16日召開安全及防護委員會審議,認定其行政管理手段成立職場霸凌,被彈劾人實質掌握人事權限,卻恣意濫用懲戒及管理之職權違法解僱屬員;又被彈劾人於112年4月間,涉嫌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擅自指示清潔隊長動用行政資源,協助特定私人土地進行竹木砍除及廢棄物清運,且未依規定收取新臺幣12萬餘元之清運費用,顯圖利私人並致公帑損失,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5/12115年劾字第14號鍾明霞於擔任臺東縣衛生局醫政科科長期間,明知應據實辦理經費申請與核銷,竟多次虛報或浮報經費,並將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後,再持以行使辦理經費核銷,損及臺東縣衛生局對於經費管理及會計作業之正確性,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5/12115年劾字第13號花蓮縣玉里鎮前鎮長蔡秋龍於任職期間,因其創立之宏羿建設有限公司(下稱宏羿建設)需資金周轉,由其配偶(宏羿建設現任負責人)頻繁開立支票,向承攬花蓮縣玉里鎮公所工程標案之廠商尋求資金借貸。蔡秋龍身為一鎮之長,明知上述行為已嚴重悖離職務廉潔,卻未予規勸阻攔,反縱配偶與職務利害關係人發生私相借貸之實,此舉顯未謹守職務分際,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相關規範。又於指派機要人員林○謙代理花蓮縣玉里鎮東豐里里長期間,長期挪用里長事務補助費以支應其個人公關及私人宴請費用,核有侵占公有財物之重大違失,除敗壞官箴外,更損害政府清廉形象及公信力至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5/05115年劾字第12號屏東縣潮州鎮鎮長周品全,濫用其對該鎮公所清潔隊員人事進用及核定權限,不法收取賄款,作為多起清潔隊員人事進用案之對價,總計收受賄賂達新臺幣390萬元,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5/05115年劾字第11號彰化縣和美鎮前鎮長阮升立(原名阮厚爵)於任職期間假藉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向祭祀公業派下全員證明書核發案件之申請人收受賄賂,並利用人頭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之公正無私及誠信清廉義務,嚴重敗壞官箴,破壞民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廉潔性之高度期待,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4/14115年劾字第10號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4/09115年劾字第9號吳振中於擔任屏東縣竹田鄉第19屆鄉長期間,利用其對於屏東縣竹田鄉公所清潔隊員之人事進用及核定之權,期約及收受賄賂作為錄取謝○洋為清潔隊員之對價;復基於騰挪職缺以安排特定人選之意圖,威逼下屬製作不實考核結果以解僱時任4名清潔隊員,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4/07115年劾字第8號被彈劾人彰化縣竹塘鄉鄉長蔡碩任、彰化縣竹塘鄉公所民政課課長紀松村,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圖利特定廠商;另被彈劾人雲林縣二崙鄉鄉長鍾東榮,於任職期間辦理太陽能光電標租案收賄圖利特定廠商,違法失職事證明確,行為已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3/05115年劾字第7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前分局長賴榮俊,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之權力與機會,收受廠商賄賂共計新臺幣823萬元,並違背職務洩漏採購秘密資訊,及利用廠商派駐人員處理私人款項;另於公職人員財產申報隱匿不法所得。其行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所定清廉、誠信及不得假借權力圖利等義務,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3/03115年劾字第6號雲林縣崙背鄉公所秘書廖坤猛於110年3月13日酒後駕車,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卻隱匿未於行為後一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且不知悔改,嗣於114年2月8日再度酒後駕車涉犯刑事不法,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所定公務員應謹慎之旨,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2/10115年劾字第5號張應當於擔任臺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處長期間,屢屢濫用其機關首長權勢地位,對該處同仁性騷擾及職場霸凌,造成多名被害人人格、名譽、心理之嚴重侵害,嗣其上級主管即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局長葉昭甫獲悉後,亦未善盡其督管之職責,容任張應當之不法行為持續發生至少逾2年,致該處之職場工作環境惡化,而嚴重侵害公務員所應享有「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的基本勞動人權;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2/05115年劾字第4號被彈劾人張敬昌為臺中市政府農業局局長,於我國首例非洲豬瘟官方記者會,多次說明疫調資訊反覆不一甚至錯誤,且指揮監督所屬貫徹中央防疫指令不力,致釀擾動案例場烏龍消毒事件;被彈劾人陳宏益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於記者會強調案例場3年來稽查24次均合格,實則自113年3月至114年10月發生非洲豬瘟,僅稽查廚餘2次,復指示以挖坑露天堆肥去化大量廚餘,惟旋遭環境部指正作業方式不符規定;被彈劾人林儒良為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聽取被彈劾人周百俊組長報告案例場豬隻死亡及訪視遭拒後,兩人竟無視斃死豬數量已逾化製警示標準,因循敷衍,貽誤公權力強制採檢先機,禍端暗埋,迨至6日後案例場爆發疫情,關鍵疫調資訊錯漏不一,復發生烏龍消毒事件;全國實施豬隻禁運禁宰15日期間,營業損失與產業補助支持措施合計高達新臺幣21億餘元之鉅額代價,重創人民對政府防疫整備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2/03115年劾字第3號杜政璋擔任原岡山分院臨床藥事科藥局主任期間,而為該分院藥品衛材審查委員會委員兼任執行秘書,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允諾多名藥商就渠等所經銷藥品列為原岡山分院之常備品項,並協助某幾項藥品持續留用,另提供該院醫師用藥明細給多名藥商,因而分別收受該等藥商不正款項,總計新臺幣99萬8,900元,核其所為,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損害政府信譽及國軍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1/08115年劾字第2號被彈劾人陳漢志為通霄鎮第18屆鎮長,於108年間辦理「通霄鎮第13公墓懷恩堂3樓第2期內裝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案」,索取並收受得標廠商之賄款新臺幣(下同)16萬6,733元,案經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追加起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被彈劾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之犯罪所得16萬6,733元沒收在案。核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5/01/06115年劾字第1號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鄉長詹木根利用辦理「彰化縣永靖鄉垃圾車停車場及鄉立棒球場停車場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標租案」及「110年彰化縣永靖鄉公所公有公用不動產土地及屋頂空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開標租案」機會,透過光電開發商(即中間人)向得標廠商收取賄款新臺幣497萬800元。被彈劾人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主任秘書林惠君雖知上述2標租案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仍依被彈劾人詹木根違法指示辦理,被彈劾人詹木根及林惠君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