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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耀鵬 監察委員

葉耀鵬
葉耀鵬 監察委員
屆次:第4屆
任期:97.12.01~103.07.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2/11/11102年劾字第16號為被彈劾人鄭希騰、林振坤擔任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主任及副主任期間,利用首長、副首長權勢,直接、間接指示被彈劾人該家前秘書室主任趙君耀,以私下變賣、浮報帳目及勒索等方式,向廠商取得不法款項,未依相關規定解繳國庫且挪作他用,違失情節明確且重大,斲傷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01/06/12101年劾字第11號陳貴明、涂正義、李漢申任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期間,迄未與民營發電業者完成調降利率之協商作業,又葉惠青任職經濟部能源局期間,於國內用電需求無虞之下,竟核准星元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設電廠,均增加購電支出,渠等未善盡維護政府權益之責,怠忽職守,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01/03/06101年劾字第3號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貽男藉職務之便,查詢與公務無關之私人資料達134筆,嚴重侵害個人資訊隱私權並損害司法公信力,有違法官守則、公務員服務法規定,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99/09/27099年劾字第13號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經理謝壎煌前任職第七區管理處經理期間,未能凜於職責,洩漏「澄清湖觀光區設施改良及委外經營」招標案資料,並透過配偶接受廠商金錢與禮品餽贈。核其所為,嚴重斲傷國家及公務人員形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第16條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98/07/14098年劾字第18號交通部長林陵三兼任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下稱航發會)董事長,明知航發會以協助發展航空事業為目的,投資高鐵有違章程規定,且因時間急迫,董事會之召集程序勢難合法,仍基於配合行政院指示之故意,違背其監督權責及董事職務,指示所屬配合執行,肇致航發會重大損害;事後為使法院准許航發會變更章程,復陳報法院不實事項,意圖妨礙司法正當行使,違失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