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6-13 | 國產署長期採優先輔導合法化處理砂石場占用國有土地案件,遏止及究責作為不足,使用補償金計收機制亦未符土地實際經濟價值,監察院促請檢討改進 |
| 115-06-12 | 商發署對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審查,態度消極,導致小股東股權遭強制剝奪,監察院提出糾正 |
| 115-06-12 | 監察院嚴正駁斥花壇鄉公所不實指控,顧勝敏鄉長不思改過,彈劾案係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事證明確無涉政治操作 |
| 115-06-12 | 陳訴人鄭文逸為併購目的,而爭取大同公司之經營權,卻遭受不白之冤,相關院檢應研議平反,以保障陳訴人之權益 |
| 115-06-12 | 交通部觀光署所訂外籍生來臺實習要點,大幅放寬「6+6」實習期間為學制的一半,然因實習權益保障密度不足、訪視與稽核機制未臻完善,且未建構學生、學校及實習單位間具拘束力之三方契約關係下,造成外籍實習生替代正職勞工情形日益嚴重,逐漸質變為「假實習、真工作」之制度性濫用。監察院促請行政院督同交通部、經濟部通盤檢視新修訂之要點,應確保實習制度成為人才引進之有效配套,勿流於填補基層勞動力缺口之權宜手段 |
| 115-06-04 | 彰化縣田尾國小教師潘松帶案調查竣事 監察院揭露威權時期「安全室」及「人二系統」保防及監控機制對社會之影響及憲政體制之侵害 函請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研議納入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 建構奠基於法治與人權的歷史記憶 |
| 115-05-31 | 食藥署就乾燥枸杞產品重金屬換算依據有欠明確,且與國際現行管理方式有異,監察院請衛福部偕同相關部會確實檢討改進 |
| 115-05-29 | 監察委員施錦芳、蕭自佑巡察臺南市 關切轄內工業發展情形 |
| 115-05-27 | 臺中市政府針對「臺中棒球隊教練性侵案」,容有誤解,監察院特予澄清 |
| 115-05-26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任由何姓執秘長期違法持有「衛生局管理者」高權限帳號,暴露出弱勢個資保護及社安系統管理重大漏洞;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未積極偵辦性侵案件,致被害少女陷入再度被害風險。監院通過糾正高雄市衛生局、警察局,並促請衛福部全面檢討資訊系統管理機制 |
| 115-05-25 | 「不要讓工讀替代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的就業」 監察院關注業者以校園代表列計身障定額進用 呼籲企業應該提供真正工作機會 |
| 115-05-25 | 因地震風險難測,極端氣候更加劇天然災害,且核能電廠發生事故多屬複合性災害,其狀況往往在預期之外,爰核災「緊急應變場所」應盡可能避開災害潛勢區域,以減少不可預見的災難變數。倘核二、三廠重啟,因核能電廠老化影響,核災風險恐較過往為高,緊急應變計畫是否足以應變突如其來的核災事故仍屬未知,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請核安會審慎檢討 |
| 115-05-24 | 南投縣政府辦理「清境地區旅宿業建築物周邊安全檢查作業」,其結果攸關旅客安全,然縣府多年來未曾主動公開資訊,罔顧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且111年以後未登記及陸續核准登記業者,多未納入安全檢查作業,輕忽清境地區旅宿安全,監察院糾正南投縣政府。另,交通部觀光署允宜研議建立相關撤離疏散等應變機制,並定期辦理演練,以保障旅客安全,確保觀光產業永續發展 |
| 115-05-23 | 部分市售「蘿蔔糕」疑未添加蘿蔔原料,且食品標示未揭露原料含量,影響消費者知情權及健康,監察委員田秋堇申請自動調查 |
| 115-05-22 | 傅朝樞之女陳訴,70年代執政當局以未能依限期建築執行照價收買作業,嚴重侵蝕憲法財產權之「存續保障」核心,監察委員施錦芳、高涌誠、范巽綠函請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研處 |
| 115-05-22 | 監委紀惠容、王麗珍調查臺中市甲國小棒球隊教練性侵53位孩童案,揭校方漏查行為人猥褻前科、違反性平法!依法糾正甲國小及臺中市教育局,並請教育部與衛福部後續共商「兒少工作證」事前預警機制以完善兒少保護 |
| 115-05-21 | 「先是學生,再是運動員」 針對我國體育班學生學力落差及訓練正常化議題, 監察院函行政院通盤檢討,以保障學生基本權益 |
| 115-05-21 | 臺南市龍崎國小違法終止教保員進用契約及隱匿性平案;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監督不周與違法辦理入校訪查侵害教師權益,監察院依法糾正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與龍崎國小 |
| 115-05-20 | 怠於處理某二疑未立案補習班,監察院糾正高雄市教育局。 並就全國各縣市政府刻面臨之補習班管理問題, 促請行政院全面督導研議,以維兒少權益! |
| 115-05-20 | 基地聯外道路僅寬3公尺仍准建10層集合住宅,監察院糾正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查失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