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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客運激烈爭奪國道路權 影響民眾權益 監察院要求交通部檢討改善

  • 日期:101-07-10

國道客運業者為爭奪國道路權,造成兩大客運集團激烈交鋒,影響民眾權益,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01年7月10日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劉玉山、余騰芳調查報告,要求交通部檢討改善,提供業者公平合理經營環境,確保民眾搭乘國道客運權益。
  調查報告指出4項意見包括:
一、 交通部依據公路法第38條及其授權訂定之「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審理公路汽車客運業申請營運路線,惟依該細則第7條所設置之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其設置要點卻未載明所據法規命令,致生爭議,容有未洽。
二、 和欣客運申請營運路線調整變更案,公路總局提送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審議,程序雖無不妥,但該局受理申請迄今已逾1年,仍未作准駁決定,有違處理人民申請案件期限規定,難辭怠失之咎。
三、 現行公路汽車客運新闢路線或調整路線之認定,欠缺明確一致性之審核規範,導致客運業者無所適從,交通部應務實研謀改正。
四、 交通部原則上不允許客運業者於原核定路線內,開行區間班車,交通部應正視相關規定合宜性,審慎研議評估,完備國道客運營運管理機制,提供業者公平合理之經營環境,確保民眾搭乘權益。(詳細新聞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