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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違法占用金門民地50餘年 監察院糾正國防部

  • 日期:102-09-17

國防部所屬單位自民國40年起,於金門地區長期違法占用人民私有土地,81年戰地政務終止後20餘年來,仍延宕未積極處理,罔顧人民財產權,確有違失,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102年9月17日通過監察委員劉玉山提案,糾正國防部。
  糾正案文指出,金門於81年11月7日終止戰地政務,經統計至88年間,國軍營區在該地區占用已登記之私有土地仍高達3,010筆,面積161.29公頃,占金門地區國軍營區土地總面積2,072.81公頃之7.78%;至102年4月30日止,仍遺有1,315筆,面積66.63公頃之占用民地未依法處理(大多已占用50餘年),足見國防部所屬單位對上開違法占用土地之處置,態度消極敷衍,置人民財產權於不顧。
  糾正案文指出,國防部及所屬單位對於占用民地,不思辦理返還或徵購,已難令人苟同,該等單位甚至在94年至100年間,將8處營區共126筆土地,面積約2.6公頃占用民地,私自移交金城鎮公所等單位接管使用,其私相授受行為,顯然視人民財產如無物,違法事實相當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