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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李炳南、馬秀如、余騰芳、趙榮耀完成孫立人、郭廷亮案調查報告

  • 日期:103-07-18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日前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李炳南、馬秀如、余騰芳、趙榮耀所提「本院44年完成孫立人將軍調查報告,認郭廷亮是否涉及匪諜與該孫案無關。今獲『郭廷亮自白書(44年6月14日)』,其中有若干疑點,應有釐清之必要案」調查報告。
調查監委指出,郭廷亮44年被捕後自首書指稱「受匪之命來台從事匪諜活動」,總統蔣中正隨即發布命令:「總統府參軍長陸軍二級上將孫立人因匪諜郭廷亮案引咎辭職並請查處,應予照准,著即免職。」郭廷亮80年11月25日陳情李登輝總統(中國時報刊出)卻表示:係按國防部前情報局長毛人鳳等人要求扮演匪諜自首,使政府對輿論及社會各界有所交代。
本案調查委員調閱監察院內44年迄今所有相關案卷共計48宗,並前往「檔案管理局」、「行政院」、「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會議」等十餘處機關單位拜訪首長及調卷,且於101年10月30日、102年11月13日,2度赴美國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翻閱並抄錄蔣中正日記。
本案調查結果如下:
一、郭廷亮陳情指出:渠於44年6月6日自首書所載:37年11月間瀋陽淪陷後,在瀋陽受匪訓練及領取工作費黃金十兩、路條一紙,啣匪命攜眷於該年底來台從事匪諜活動,係在「常明專案」小組組長即情報局特勤室主任毛惕園及其指揮之偵訊官趙公嘏、蘇忠泉等人之脅迫、誘騙下配合要求扮演匪諜,並依指示倒填自首日期乙情,應屬可信。
二、根據國防部44年報告:王善從、陳良壎分別自白,孫立人將軍指示王、陳2人偵查陽明山、西子灣總統官邸地形,意圖以兵力包圍後實現苦諫計劃。監察院44年五人調查小組調查報告,已將其定為「毫無軍事常識」之行動。本次調查發現,王善從、陳良壎於44年8月18日,經當時國防會議副秘書長蔣經國先生召訊後,各獲眷屬安家費每月300元、500元,及犯嫌等均予每日發給優待費10元,監察院44年調查報告所言,益為可信。
三、「南部陰謀事件」被告江雲錦,於44年8月18日經當時國防會議副秘書長蔣經國先生召見訊問後,獲每日發給優待費10元,並獲眷屬安家費每月500元,江員自白孫立人參與「南部陰謀事件」及涉及本案之證詞,應有進一步審酌空間。(詳細新聞內容請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