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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關切禽流感疫情 多次調查中央及地方政府相關疏失 持續督促檢討改善

  • 日期:106-03-01

近年來,臺灣每逢秋冬之際,常發生禽流感疫情,不但威脅國人身體健康,亦造成大量雞鴨鵝等禽類死亡,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是否善盡職責,並本於職權積極作為,防杜禽流感疫情,監察院極為關切。
監察院前於104年1月間,國內爆發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時,即調查中央及各縣市政府對於該疫情之警覺、預防、監測、報告、病毒檢疫與確認、疫情防治(處置)與撲殺,以及禽場之補償與重建等措施,有無善盡職責。監察院調查後,已提案糾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認其未本於職責,且輕忽禽流感病毒,復未妥為因應及督促地方政府執行防護措施;又臺南市等部分地方政府執行禽場訪視,徒具形式,未能落實防疫機制,而屏東縣等地方政府防疫人員警覺不足,未對異常禽場妥適處理,造成禽農嚴重損失,均有違失,並請行政院督促所屬檢討改進。該案仍持續列管中,監察院對於行政院回復有關農委會於105年度應辦理之預警禽流感傳染、通報機制等作為之情形,亦正在審核中。
監察院歷年來對於禽流感疫情相關調查案件,概述如次:(詳如附件一覽表)
一、 98年調查防疫物資儲備之管理運用及採購作業疏失乙案,調查結果提案糾正原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對於庫存防疫物資,未能落實全國性物資調度運用機制,又對於H5N1疫苗採購決策欠周延,以及95年間辦理H5N1疫苗採購案未符規定,均有缺失,並促其檢討改進。
二、 101年臺灣首度爆發H5N2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對於主管機關有無怠忽職守等情,經監察院調查後,提案糾正農委會對於高病原性禽流感之防疫作為,輕忽怠慢,貽誤防疫先機,且隱匿疫情,因而延宕後續防疫作為;而原臺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就禽流感蛋雞場飼主拒絕採檢,未依法裁罰,均有疏失。調查結果提案彈劾農委會副主任委員王政騰、技監許天來等人,另促請該會及臺南市政府檢討改善,並議處相關失職人員。
三、 102年調查我國家禽屠宰衛生、家禽屠宰場之設置及管理是否完善等情,調查結果,提案糾正行政院未落實既定家禽屠宰管理之政策目標,以致主管機關之檢查制度一再反覆,斲喪政府公信力,衍生防疫檢疫隱憂,洵有怠失。該案經監察院糾正後,國內土雞屠宰衛生檢查比率,由原本20.37%,大幅提升至70%左右,另全國家禽屠宰場數及衛生檢查人員亦明顯增加。
四、 102年農委會為防堵H7N9禽流感疫情,並因應國內發生首宗境外移入確診病例,提前推出傳統市場禁宰活禽政策,相關配套措施不足,案經監察院調查後,促請農委會確實檢討改善,採取措施,並輔導相關業者完備其衛生安全設備,維護國人消費及健康權益。
五、 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涉嫌於94年至96年期間,隱匿雞隻感染H5N2高病原性禽流感病毒株,經監察院調查後,提案糾正該所實驗室操作之內控機制與檔卷管理有欠周延,肇致誤判非高病原性禽流感檢體為偽陽性,卻未及時更正;而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頒疫情通報流程規範不明確,以及未審慎處理防疫通報文書等作業,均有疏失,已促請有關機關積極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