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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大橋施工落後,承攬廠商遭解約,國工局招標過程有無違失?監察委員包宗和、陳小紅、林盛豐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07-03-13

金門大橋工程標案前因得標廠商國登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登公司)施工進度嚴重落後而遭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下稱國工局)解約,監察委員包宗和、陳小紅、林盛豐認有深入瞭解之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國工局辦理金門大橋工程招標案件,對前投標廠商國登公司之資格審核過程中,疑未詳查該公司缺乏海事能力經驗,即率予決標。究該公司有否其他足以證明承作類此工程之經驗?國工局有否要求國登公司提供財務評估?有無審核其團隊之專業工程技術、人力,機具之硬體設備是否足夠?如發生故障,維修及應變能力為何?前次發包方式未採最有利標之原因?另金門大橋施工地點選定過程除考量水流及深度外,是否仍有其他距離較短之地點?整體綜合考量為何?前後廠商之工程銜接為何?有無窒礙難行之處?為保障後續工程經費之籌措不虞匱乏,相關權責機關有無具體之應變或爭取銀行工程融資挹注計畫?均有調查瞭解之必要,以釐清主管機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