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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內國法化已屆10周年,高涌誠委員呼籲行政院應積極研議規畫設立人權處,有效督導各部會人權業務推展,彰顯政府推動人權立國之決心

  • 日期:108-12-20

監察院高涌誠委員於今日巡察行政院時,代表司法及獄政委員會發言,針對兩公約內國法化已屆10周年,提出相關之檢討與展望。
 
據審計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為落實人權保障,政府制定公布兩公約施行法,並已提出兩次國家報告,惟部分事項仍有待賡續推動及研謀精進。經本院立案調查,及實地訪查,並就有關事項諮詢專家學者。其後雖經函請行政院轉飭相關部會提出檢討報告,仍有改善空間,爰提出三大重點,期待政府積極應對並妥善處理:
 

  • 兩公約施行法98年12月施行迄今,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列管之中央政府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仍有逾33案未能於規定期限完成檢討,進度顯有遲滯。
  • 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截至目前為止仍有難民法等10案應新增或待修正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未完成;又106年第2次結論性意見與建議提及102年第1次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需持續改進之點次合計多達23點,亟待研謀善策妥適解決。
  • 自99年2月內政部等10個機關先行設立人權工作小組試辦,其後僅財政部成立該小組,未再有其他部會設置類似機制,且未定期召開會議,甚至形同裁廢或停止運作。又行政院未設置專責單位,規劃院本部及所屬部會人權保障相關業務,對於人權保障業務之推動,不無窒礙。應朝設置人權處之目標,積極回應人民期待。
 
高委員表示,兩公約內國法化已屆10年,政府已逐步展現具體實踐人權保障之努力,此由現行監察院下設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組織法業經立法院審查通過可稽,行政院如能積極配合研議規畫設立人權處,有效督導各部會人權業務推展,建構符合聯合國標準之人權指標,將可彰顯政府推動人權立國之決心。
 
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回應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就兩公約施行法列管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之檢討,至今為止,仍有22案未完成檢討,法律案18案中有15案已送立法院審議,行政措施 1案有關監所超收部分,因近年來推行一人一床政策,亦已有所紓解。另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須持續改進者共23點93項指標,業已完成53項指標,40項指標尚未完成,其中難民法已在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審查;通姦除罪化之民意調查顯示有85%之民眾反對,法務部並無特定立場,將持續廣徵民意。至於通訊監察,亦將注意檢察官聲請監聽之正當性。法務部每月以電子郵件請各該主管機關填報最新進度,希冀儘速完成修法及改進。至於各部會成立人權工作小組計有內政部等11個機關,亦說明其執行情形,並就部分機關未設立人權工作小組之緣由提出說明。
 
行政院陳副院長其邁回應
針對各部會之人權工作小組之運作及行政院人權處之成立等相關問題,裁示由行政院秘書長召集相關部會研商,於3個月內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