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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與詐欺集團勾結並將現款藏匿司法人員辦公室 監察委員林國明、紀惠容、王麗珍申請自動調查

  • 日期:113-05-23

監察委員:林國明、紀惠容、王麗珍

針對媒體報導,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日前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與詐欺集團勾結並洩密之律師鄭鴻威等18人,全案移審後,發現該名律師涉嫌將數百萬元現款藏匿於臺灣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內。另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吳姓檢察官涉嫌幫助朱姓律師男友策劃,疑似唆使其進入詐欺集團及即時監看「律師派案群組」,並建議朱姓律師可與鄭鴻威律師談合作模式等情,監察委員林國明、紀惠容、王麗珍甚表關切及重視,已申請立案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石姓法官及吳姓檢察官前開行為是否屬實?有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等相關規定?有深入調查釐清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