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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辦理臺中國際會展中心(下稱會展中心)新建工程過程中,其攤位規劃過程政策反覆,造成部分規劃設計重複浪費;而西側展館開發本為彌補東側展館攤位數不足,卻因權利金分收比例與經濟部協商延宕近五年始完成協議。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臺中市政府檢討改進

  • 日期:113-06-05

監察委員:范巽綠、張菊芳

由於臺中地區為航太、工具機暨機械零組件、光電面板、自行車及零組件、木工機械、手工具等產業聚落重鎮,製造業者迫切需要國際型的會展中心。因此,為協助臺中會展產業發展,臺中市政府於101年起即規劃於水湳經貿園區興建會展中心,欲打造臺中市成為國際會展城市,俾發揮臺中強大產業聚落「前店後廠」優勢,提升在地產業的國際能見度,帶動觀光、住宿、餐飲、交通等龐大會展商機。惟經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辦理會展中心新建工程過程中,疑有東西側展館規劃之攤位數不敷業者需求,及西側展館權利金分收比例延宕多年始完成協議之情事,經監察委員范巽綠、張菊芳提出調查報告,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議於6月5日決議通過調查報告,函請行政院轉飭臺中市政府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范巽綠、張菊芳調查發現,臺中地區發展長期為工具機暨機械零組件等產業聚落重鎮,該府多年前即積極規劃於水湳經貿園區興建會展中心,希冀打造臺中市成為國際會展城市,發揮臺中強大產業聚落優勢,惟檢視會展中心攤位規劃過程政策反覆,期間亦造成部分規劃設計重複浪費,會展中心新建工程將於113年12月底完工,並預計於114年底營運啟用,二位監委仍要求臺中市政府持續掌握施工品質及進度,並要求營運單位(外貿協會) 正式啟用後,需配合地區產業需求脈動,適時調整營運方式。

二位監委亦點出,臺中市政府雖考量會展中心東側展館原設置標準攤位未來可能無法滿足產業展覽需求,規劃再於會展中心旁興建西側展館,希望能發揮整合東側展館營運連結之角色,計畫由臺中市政府提供土地,再由經濟部投資興建後,委託民間營運管理。然其最重要者即開發營運時效之掌握,該府財主單位卻因土地效益及市府財產權益之考量,自107年間爭取權利金分收比例希望能在46%以上,遲至112年7月雙方同意權利金分收比例為36.32%(將來仍以實際執行之經費調整),意即延宕近5年始與經濟部完成協議,造成行政院106年間核定之「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桃園、臺中、臺南)綱要計畫」,除臺南會展中心111年已開幕營運、桃園會展中心亦預計於113年5月點交營運外,本案西側展館之興建卻因協商期間冗長,復因全球疫情持續、國際政治經濟局勢不穩定及原物料價格增漲未見趨緩等影響,導致物價急遽上漲,肇致興建總經費由42億元上漲至60.3億元並由中央全額出資情事,因此要求臺中市政府應記取經驗,檢討改進,避免未來再次發生類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