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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遠雄公司質疑大巨蛋案有黑手,與事實不符

  • 日期:98-09-15

98年9月15日報載遠雄公司指摘,大巨蛋案將於本月11日召開第四次都市計畫審議,第三次環境影評估審查會,監察院卻在前一日提出糾正案,質疑幕後有黑手云云。
按監察院每月院會及各委員會之會議日期,早有固定,按院會係每月第二個星期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或與其相關委員會之聯席會議係排在每個月第二個星期四,暨每月院會後的第三天。本巨蛋開發案之糾正案係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與交通及採購委員會聯席會審議,依既定會議時間於98年9月10日審議通過之糾正文,與臺北市政府召開之環評會完全無關,報載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