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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巡察雲林及新港藝術高中

  • 日期:99-05-31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99年5月26日,一行10人由召集人葛永光委員帶領,巡察雲林地區古蹟及歷史建築物維護情形及國立新港藝術高中辦學績效。
監察委員一行人於26日上午抵逹西螺鎮巡視振文書院、延平老街,巡視政府補助工程費逹2,300萬元之老街修復辦理情形,並赴虎尾鎮巡視文創產業推動情形,瞭解產學合作、未來發展與願景。巡察監委也受理霹靂國際多媒體公司陳情。
監委並針對縣定古蹟振文書院維護情形、經費來源、維修專業人才培育等多所關注。對文創產業的技術傳承、品味提升、原料使用、同業競爭、文創師徒傳承有無留竅、如何推廣及國際化,以及如何利用週邊商品打動人心等,提出多項建言。隨後又轉往國立新港藝術高中巡察。
巡察委員為葛永光、洪德旋、程仁宏、李炳南、周陽山、余騰芳、洪昭男、黃武次、陳永祥、錢林慧君等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