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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外勞高達32,927人 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勞委會

  • 日期:99-10-08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未加強查察逃逸外勞,致每年新增不明行蹤外勞人數達1萬餘人,截至99年7月止,我國境內仍有32,927名逃逸外勞散布各地,造成外勞管理漏洞,影響社會治安;勞委會未落實檢討仲介評鑑制度,及未貫徹重罰措施,造成地方政府執行重罰案件偏低,均有不當。監察院99年10月6日通過並公布監委尹祚芊、錢林慧君提案,糾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勞委會。
  糾正案文指出:
一、移民署未加強查察逃逸外勞及未整合相關機關資料,復未分析逃逸外勞滯臺期、性別及各行業別之資料,致使每年新增不明外勞人數達1萬餘人,截至99年7月我國境內仍有32,927人逃逸外勞散布各地,造成外勞管理之漏洞,影響社會治安。
二、勞委會對於縮短外勞引進及招募時程、外勞行蹤不明、建立仲介業者及雇主對外勞定期管理評估及雙向溝通機制等問題,均欠缺相關管理措施,核有未當。
三、現行評鑑方式,未將外勞仲介公司分支機構納入評鑑,導致部分公司為規避評鑑,將相關案件轉至不需評鑑之分支機構,影響服務品質,雖96年度迄今評鑑劣質之仲介公司家數呈現減少情形,惟外勞逃逸人數日漸增加,足見評鑑制度未盡落實;該會未能貫徹重罰措施,致地方政府執行重罰案件偏低,造成仲介公司超收外勞仲介費,外勞逃逸情事頻傳,均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