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變壓器採購驗收不確實 監察院糾正台電

  • 日期:100-03-15

台電公司採購密封型桿上變壓器,驗收作業流於形式,致廠商以鋁線圈替代銅線圈,嚴重影響變壓器品質,台電對採購案驗收、違約處理作業明顯違失,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3月15日通過並公布監委陳永祥提案,糾正台電公司。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 台電公司採購執行密封型桿上變壓器,對投標廠商採事前樣品送檢,實際驗收則僅以變壓器外觀及特性作為實際驗收要項,忽略變壓器材質之驗收,致廠商以鋁線圈代替銅線圈,有偷工換料之違法行為,數量多達34,200具,嚴重影響變壓器品質,造成安全隱憂。
二、 台電公司制定變壓器材料規範,雖規定經送審認可之圖面線圈材質若有更改,應重新送驗,然其認定易生履約爭議,台電訂定變壓器驗收規範有很大漏洞,易讓廠商及驗收人員有機可乘。
三、 台電公司處理三江公司變壓器線圈材質不符事件,簽約前未訂有違約求償之相關機制,善後處理能力又不足,採購、驗收及違約處理作業欠週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