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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勒索部屬獎金 侵占財物 監察院彈劾何雍堅、陳雙環

  • 日期:100-03-23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前副司令何雍堅中將,任職憲兵司令期間,多次利用職務,要求該部情報處前上校處長陳雙環等人,共同向下屬勒索獎金,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規定,監察院100年3月23日通過監委高鳳仙、陳健民提案,彈劾何雍堅及陳雙環,全案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何雍堅於93年間離開憲兵二○二指揮部少將指揮官職務時,將公務電腦攜回據為己有;96年6月1日起至98年6月中旬期間,擔任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中將司令,利用權勢要求該部情報處上校處長陳雙環等人,共同向下屬勒索獎金近50次,不法得款金額共計新臺幣215萬6,500元;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提案監委高鳳仙、陳健民表示,何雍堅及陳雙環罔顧國家對其職務之託付,濫用權力,無視政府肅貪防弊之決心,毀損國軍形象,重創國軍聲譽,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提案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