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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展覽館興建工程洩密 監察院糾正內政部

  • 日期:100-04-07

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採購評選委員圈核作業越級簽報,洩漏秘密文件,且工期延宕逾1年,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0年4月7日通過監委陳永祥、馬秀如提案,糾正內政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內政部營建署對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評選委員,未依規定圈核作業,不當越級簽報,行政程序違誤,內部監督防弊不彰,洩漏秘密文件,內政部政風單位作業未及於機關高層主管,防貪查弊產生漏洞,衍生不法弊端,確有怠失。
二、營建署接受經濟部委託代辦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採購,未善盡職責,導致工期延宕逾1年 ,且完工後爭議連連,爭議金額高達工程總價的三分之一,履約管理不善,確有違失。
針對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前內政部長余政憲涉嫌將工程案評選委員名單及招標文件,洩漏予投標廠商助其得標,違法失職事證明確,監察院100年3月16日已通過彈劾余政憲,全案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