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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八德國中霸凌事件頻傳 監察院糾正桃園縣政府、八德國中

  • 日期:100-04-14

桃園縣立八德國中持續發生校園霸凌事件,校方缺乏積極作為,且未依規定完成校園安全法定通報責任,後續引發過半教師連署罷免校長;桃園縣政府督導不週,皆有疏失,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100年4月14日通過監委趙榮耀、程仁宏、劉玉山提案,糾正桃園縣政府及八德國中。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八德國中未依規定完成校園安全法定通報責任,延誤霸凌事件處理時機,造成校園霸凌事件接二連三發生,損及校園學習環境;學校未聘足合格輔導教師,也未善用社會福利機構及警政資源,皆有違失。
二、八德國中人事更迭頻繁,未適才適任,導致校園安全事件頻傳,未積極有效輔導處理;該校行政單位與教師間缺乏溝通聯繫,配合不良,校園霸凌事件接連發生後,引發過半教師連署罷免校長,顯示校長領導無方,確有違失;桃園縣政府未積極協助八德國中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督導不週。
三、八德國中校長室財產購置金額過高,部分物品與經費項目名目不符,且有漏列財產,確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