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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瘦肉精稽查不力 危害國人吃的健康 監察院糾正農委會、衛生署、雲林縣政府

  • 日期:100-05-05

衛生署執行「進口美國牛肉」三管五卡,從未檢驗瘦肉精項目;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驗出含瘦肉精的豬隻移動管制及裁罰,延宕近3個月,縱容不肖養豬業者得以出售圖利,嚴重影響消費者健康權益,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100年5月4日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提案,糾正行政院農委會、衛生署及雲林縣政府。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缺失如下:
一、農委會配合檢調機關偵辦期間保密要求,卻未配套兼顧消費者食品安全權益,延宕瘦肉精案件之移動管制及裁罰時效近3個月,縱容不肖養豬戶持續脫售豬隻逾萬頭,危害國人健康,顯有疏失。
二、農委會罔顧農民違法使用瘦肉精案件日增,對該禁藥稽查及藥物殘留抽驗頻率過低,原料來源流向掌握不清,顯未善盡把關職責,無法嚇阻違規事件再度發生。
三、衛生署民國100年以前,執行進口美國牛肉「三管五卡」查驗措施,從未檢驗瘦肉精項目,也未因應需求,適時增列檢驗品項,食品安全把關機制顯有缺失,也不符合國產與進口食品檢驗方式同等對待原則。
四、雲林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對不得違規使用動物用禁藥瘦肉精之宣導教育成效不彰,又對重複違規之牧場查核輔導無方,明顯有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