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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關政風功能不彰 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 日期:100-05-11

近年司法風紀弊案頻傳,各級司法機關內部的政風機構查察司法官貪瀆不利,法務部任令內控機制失靈,未積極研擬防處對策,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100年5月11日通過監委馬以工、劉興善提案,糾正法務部。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違失包括:
一、近10年間,因風紀或貪瀆案遭監察院彈劾的司法官共38人,同期司法機關政風機構僅移送偵辦或移付懲戒9人,顯見司法機關政風機構對司法官貪瀆不法等違紀情形未事先掌握,政風未發揮預防、發掘貪瀆不法或重大違紀的功能,成效不彰,確有違失。
二、法務部明知司法機關政風機構對防範司法官貪瀆違紀的功能低落,卻長期漠視功能不彰的事實,未積極研擬防處對策,確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