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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章仁香、仉桂美巡察嘉義市 關注嘉義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現況、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執行成效及南興國中第二校區探索體驗學校工程計畫執行情形

  • 日期:106-07-18

監察委員章仁香、仉桂美今(18)日巡察嘉義市,於嘉義市政府(下稱市府)受理有關司法裁定不公、警詢筆錄不實及區段徵收補償問題等人民陳情案件。另針對該市先期交通轉運中心營運現況、招商情形、部分商業設施閒置原因、歷年收支細目、市府對受託廠商營運績效之稽查與評估方式、營運績效具體指標項目、市府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合作開發收益分攤比例、計程車排班管理、轉運中心各項設施保養維護等問題,表達關注。監察委員期許市府持續強化轉運中心之服務軟實力,發揮整合大眾運輸系統,以提供駐留旅客安全舒適候車環境,充分發揮轉運站效益。 為瞭解市府辦理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之執行成效,監察委員實地前往志航國小、大同國小及南門派出所等地,瞭解頂樓太陽光電發電建置情形;尤其關心市府採PV-ESCO (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發展太陽光電租約規範、租期屆滿後太陽光電設施所有權歸屬、租金及權利金計收方式與標準、市府辦理「民間參與嘉義市市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標租案,是否適用政府採購法規定;及市府規劃辦理家戶裝設太陽能光電設備發電自用補助計畫之構想、評估效益、補助對象、預算籌措事宜、太陽能板損壞之因應處理及回收機制等問題,期許市府有效利用嘉義市日照充足優勢條件,賡續積極推動太陽能發電計畫時,兼顧環境保護及成本效益,以達節能減碳政策目標。 兩位監察委員隨後前往南興國中第二校區探索體驗學校,實地視察,深入瞭解該校區工程與辦理委託營運進度延宕之原因,同時關注市府將探索體驗學校全權委由南興國中經營管理之妥適性、主管機關是否提供相關之行政協助資源、民間機構受託營運意願、營運權利金收取方式與標準、市府對校區設施委託營運之設備安全檢查機制等事項,期望市府妥為協助南興國中處理該校第二校區之招商困境,以提供青少年團體活動安全空間,發揮優質教育訓練場域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