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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本﹝十﹞日通過許委員新枝所提糾正案。 糾正案文指出:台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基隆粉料廠未編列預算,亦未 辦理預算流用,即逕由機械及設備項下流用,辦理第二工場二OO噸潤麥倉 ﹝即原麥儲存槽﹞新建工程,且未委託建築師設計監造,?

  • 日期:87-07-10

  本案依據審計部函報,經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決議調查。案經
許委員新枝調查後,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案文。嗣經本日本院財政及經濟委
員會會議決議:糾正案通過並公布;函請行政院督飭台灣省政府轉飭所屬切
實檢討改進見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