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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會議本﹝十六﹞日上午通過並公布趙委員 榮耀所提:「糾正高雄縣政府對於坐落該縣岡山鎮大勇段菜遼溝支線違章建 築,漠視法令規定,一再敷衍塞責,另排水設計規劃亦有不當,施政顯欠效 能」案,由本院函請行政院轉飭所屬切實檢討改進見復。

  • 日期:87-09-15

  糾正案文指出:陳訴人黃進來自八十五年以來,多次向高雄縣政府陳情
,拆除岡山鎮大勇段菜遼溝支線多起違章建築,該府均以:「擇期拆除」、
「通知違建戶自拆」、「派員勘估」、「辦理發包拆除」等查復搪塞,並未
積極執行拆除違建工作。迄至監察院於八十七年六月六日間,成立調查案後
,高雄縣政府始積極執行上述違建之拆除工作,並就原稱限於既有拆除設備
不足,無法拆除,當辦理外包拆除之部分,亦於短時間內辦理外包拆除完畢
,顯見高雄縣政府之相關單位,怠於處理民眾之陳訴案件,嚴重影響人民之
權益,及國家公權力之執行,且未按法定程序,澈底執行違建拆除,涉有違
失。另該地段目前道路地勢,較臨近土地高出約八十公分,上開地段水利溝
渠,在原始排水規劃之初及埋設箱涵時,均未考量相鄰土地整體排水及宣洩
之重大問題,致每逢大雨時,該道路旁鄰地段時遭水患,施政顯欠效能。